文/黃冰芬
香港法院今天(15日)依法裁定黎智英涉違香港國安法數項罪成,迅即引發本港和國際輿論關注。這不僅涉及司法個案的審判,更是一場關乎維護國安與法治精神的深刻實踐,香港國安法威力和法治核心價值得以再度彰顯。
黎智英常年充當亂港分子「金主」,是一系列禍亂香港活動的主要參與者和策劃者。大量證據顯示,他披着傳媒外衣,刻意挑動社會對立,肆意散播仇恨言論,更公然勾結外國勢力,其所作所為逾越法律底線、觸碰國安紅綫,損害了全體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
香港作為法治之都,任何人違法都要承擔相應法律後果。黎智英案歷經156天審訊,全過程嚴格遵循法律程序,特區有關方面執法、檢控、審判也完全是依法而行。美西方國家動輒自我標榜「法治」,卻對香港的司法實踐指手畫腳,這本身就是「雙重標準」。一些外部勢力蠻橫無理干預本港司法,本質上是在踐踏法治精神。對此,我們應嗤之以鼻、嚴正駁斥。
安全是發展的前提,必須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香港國安法實施5年多,曾經的動盪和混亂煙消雲散,社會秩序重回正軌,市民在安定中工作生活。國安才能港安、家安,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強大共識。此外,香港穩居全球金融中心排名前三、外資持續看好幷投資香港等事實均表明,本港營商環境的穩定性和確定性顯著提升。這些成效有目共睹,國際社會有識之士普遍肯定。
由此可見,對反中亂港首惡分子黎智英等國安罪犯依法審判裁決,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捍衛法治權威的內在要求,也是保障香港繁榮發展的必要之舉。任何人,無論身份背景如何,若然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這是今次黎案裁決發出的一大警示,正如中央港澳辦、國務院港澳辦發表的「港澳平」文章強調:我們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任何妄想阻撓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圖謀都注定徒勞。
(作者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再出發大聯盟總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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