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今日(14日)提醒登記車主,車輛登記及領牌新制度將於12月22日(星期一)起實施,旨在加強規管長期未領牌的車輛,從源頭解決不當棄置車輛的問題。在新制度下,未領牌車輛將一直登記在車主名下,車主須為其車輛負上責任。
運輸署發言人說:「由12月22日起,署方將向兩年或以上未領牌車輛的登記車主發出通知書,要求車主必須在發出通知書日期的三個月內為車輛領牌,或把車輛拆毀或永久送離香港後,將相關證明文件提交運輸署,並取消登記。車主須及時妥善處理車輛,以免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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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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