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陸啟康出任主席 可就特定議題環節申調查權力
因應大埔宏福苑大火事件,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宣布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陸啟康出任獨立委員會主席,並委任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和港鐵董事局非執行主席歐陽伯權出任委員。委員會須於9個月內完成報告,職權範圍包括針對大埔宏福苑起火、火勢迅速蔓延及火災造成的人命傷亡及財產損毀以及大型樓宇維修工程進行審視工作,並檢視現行相關法律的規管及懲罰是否足夠,及提出建議。李家超表示,會考慮給予獨立委員會備用權力,讓獨立委員會就特定議題或個別環節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就該指定事宜行使法定權力,政府並已成立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他形容,獨立委員會是以先驅性、創新性且獨立的方式處理一個複雜、廣泛的系統性問題,政府會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 ●香港文匯報記者 嚴鍇華
李家超表示,獨立委員會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要審視的範圍很廣泛,尤其有關圍標和利益相連的系統性問題,問題眾多、性質複雜。為確保獨立委員會可在期內完成審視並編寫報告,獨立委員會的運作既要公正,亦要靈活高效,因此賦予獨立委員會最大的主導權和靈活空間,簡化流程,有效地盡快完成這艱巨的工作。因此,他會考慮給予獨立委員會備用權力,如獨立委員會在審視過程中,就特定議題或個別環節認為有需要獲賦予法定權力以完成其工作,可以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讓獨立委員會就相關事宜按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就該指定事宜行使法定權力,獲取所需資料和事實,讓獨立委員會歸納於其整個審視內容中,全面掌握事情的事實。
「這種運作模式結合了主導及靈活的流程效率和法定調查委員會的權力行使,兩者有效配合運用,相輔相成,讓獨立委員會可在9個月內完成處理有關的廣泛和複雜問題。」他說。
如獨立委員會認為合適,可在不同階段發表中期報告,並向行政長官提供建議。獨立委員會發表的所有報告及建議,將全面公開(涉司法程序的資料除外)。
同時,政府會為獨立委員會提供全面支援,包括成立秘書處。秘書處設有法律團隊及公共傳訊人員,確保委員會在法律研究、諮詢,以及向公眾發布、解說工作進度方面得到充分支援。
調查及規管工作組 主動提供資料
特區政府亦已成立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負責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按獨立委員會要求外,會主動向委員會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下的調查權力,協助獨立委員會蒐集證據和資料,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
被問到為何不直接成立有法定傳召權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李家超強調,今次採用先驅性的方式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的工作將分為兩大方面,一是宏福苑火災涉及的安全和角色責任問題:「無論什麼人,其職位是什麼、是基層或是高層,如果要負責就要負責,是很清晰的,這是很明確的立場,亦是我們的決心。我們追責時,當我們知道這個人所犯錯的地方是什麼,就會按着事實去追究他的責任。我們沒有排除任何方法,但一定要讓需要負責的人士負上責任。」
特首:賦最大自主 查不當利益相連
二是多年來備受關注的大型樓宇維修工程中,可能涉及的相連利益、舞弊、圍標等貪腐問題,「我相信涉及的利益複雜,所以要求獨立委員會9個月完成那麼複雜和廣泛的審視範圍,其實9個月時間很緊張,所以必須讓獨立委員會有最大的自主能力,自己可以主導審視程序如何進行、盡快做。」
李家超表示,如果用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程序進行,很多程序就不能簡化,故他希望賦權委員會在有需要時行使法定權力,「如果真的面對一些問題,它認為需要行使法定權力,可以告訴所有人、預告所有人,任何人嘗試不配合、不合作,我們便會行使法定權力,讓獨立委員會成為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這樣的好處是既靈活、既簡化程序,又在需要時才運用法律程序行使法律權力,以獲得資料和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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