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將於下周一(15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裁決,預料需時60分鐘。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昨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有關黎智英案的問題時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是案4名被告依次為現年78歲的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與3間公司被控《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刊印及發布煽動刊物」罪,以及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外被單獨控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同案被告另有6名《蘋果日報》前高層,以及「12逃犯」之一李宇軒、律師助理陳梓華,8名被告早前均已認罪,6名《蘋果》前高層,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總編輯羅偉光、《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及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已於2022年11月22日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則獲存檔法庭處理;李宇軒、陳梓華則於2021年8月19日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均候黎智英案審結後判刑。
黎被裁定表證成立
黎案審訊期間,5名被視為「從犯證人」的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及陳梓華,以及一名控方證人、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6人先後出庭作供,講述《蘋果日報》的日常運作、編採方針,以至SWHK(重光團隊)架構、眾籌登報細節、如何進行國際游說等。黎智英在案件被裁定表證成立後,有選擇出庭作供,交代自己創立《蘋果日報》的過程,以及回應被指是「外國代理人」呼籲制裁的指控。
據庭上證供,黎智英與美國高官及外國政客關係密切。2019年,黎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及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會面,要求美國政府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黎曾邀請與特朗普親密無間的美國前陸軍副參謀長基恩作其訪談節目嘉賓,更曾於2013年至2017年支付共176萬元予美國前國防部副部長伍夫維茲。控方指,黎是聘用伍夫維茲來影響美國對華政策。
贊助美前高官赴台見蔡英文
黎智英又承認自費出資1,490萬港元贊助並安排伍夫維茲及基恩4度到訪台灣,與時任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會面,以讓蔡英文了解美國特朗普政府對台態度。黎又透過台灣《蘋果日報》向蔡英文的「左右手」江春男支付逾100萬港元,更聲稱自己是「受益於台灣的人」。
此外,黎同意為李宇軒及其SWHK的「G20全球登報計劃」墊支約500萬港元,並提議資助一萬英鎊(逾10萬港元)培養「攬炒巴」劉祖廸成為政治明星,建議「認識多啲枱底人」,以爭取國際認同,推動外國政府實施制裁,以及團結議會、海外組織、街頭力量、「國際線」及商人等不同板塊以達到中國經濟及政治崩塌。
就煽動罪,控方結案陳詞指,本案共涉及多達161篇文章,控方只須證明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而被告在知情下發布,即屬違法,又指涉案煽動內容大多均由黎智英本人撰寫及發出,不論如何已屬具煽動意圖。控方認為,涉案文章作出毫無根據的攻擊、非理性批評,亦沒有提供任何建議或解決方案。
控方指黎以「主腦」身份串謀與美聯繫
黎智英另被指控在2020年至2021年期間與SWHK的勾結罪。控方指黎智英以「主腦」身份參與串謀,與美國官員聯繫,又承認透過助手Mark Simon與陳梓華聯絡,可見黎持續參與協議,包括成立SWHK。
黎智英案於2023年12月開審,由高院原訟法庭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組成合議庭審理,審訊超過150天,法庭去年7月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控辯雙方今年8月完成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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