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湃豐 香港廣州青年總會政策委員會委員
對於特區政府宣布成立「獨立委員會」(Independent Committee)調查大埔宏福苑火災成因及檢視現行政策,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在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在警方、消防、廉署等不同部門已開展刑事調查相關工作的基礎上,該委員會再行使其權力,一定程度能加快查清真相。這也道出了特區政府為何採用獨立委員會,而非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Commission of Inquiry)的一個主因。
回顧本港重大事故調查的歷史,「獨立調查委員會」曾被視作權威機制,能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賦予傳召證人、強制取證等權力。不過,其成立過程本身就容易成為各方勢力的角力場。從主席的任命到成員的遴選,都可能被不同利益群體放大為權力鬥爭的焦點,進而延伸到調查範圍的界定、證據收集的方法,甚至最終報告的措辭選擇。
宏福苑五級大火造成嚴重傷亡,全港悲痛。樓宇維修工程監管漏洞等問題備受關注。在目前社會氣氛下,任何細微的程序爭議都可能被別有用心者曲解、利用,藉此引發新一輪的社會撕裂。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可繞開種種潛在的「程序雷區」,保持獨立公正,可專注於快速檢討與系統改革。
實際上,「獨立調查委員會」絕非萬能解藥,其運作強調遵守法律程序,包括保障被傳召者的權利。若涉事方申請法律援助或提出異議,調查流程往往會拖延數月甚至數年,耗費巨額財政資源和司法人力。香港的司法系統本已負荷沉重,若再投入大量精力於冗長的聽證和辯護,勢必百上加斤。何況在火災善後階段,對於樓宇維修圍標、棚架物料安全標準、監督漏洞等問題,公眾更需要及時的改革建議。儘管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傳召權,但在行政長官支持下,政府部門可運用其他法例的權力,要求建築公司等有關持份者交出資料,有關持份者都應該配合。
值得注意的是,獨立調查委員會過往的表現並不盡如人意。以2018年港鐵沙中線工程偷工減料事件為例,該委員會原被寄予厚望,卻因複雜的證據收集和各方博弈,四度延交報告,調查進度遠慢於預期。再如南丫海難、鉛水事件,同類委員會調查過程的延宕也都加劇了公眾不滿,「遲來的正義」令調查價值大為失色。
總括而言,特區政府今次成立獨立委員會是在複雜社會環境下的務實考量,既回應公眾對真相的迫切期待,也可規避因程序糾葛導致調查結果和改進建議「遲大到」。在重大災難面前,以靈活、高效的路徑追求實質正義,才是對生命更切實的尊重和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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