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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快評:憲法保障繁榮穩定 香港發展更有底氣

2025-12-04 12:04:05 快評

文/文平理

今日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在這個特殊的日子,特區政府與中央駐港聯絡辦今日聯合舉辦座談會,以「憲法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主題,再次提醒我們,香港的未來與國家的命運緊密相連。

自1982年12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正式通過以來,這一根本法不僅規範着內地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也為包括香港在內的特別行政區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作為國家的根本法與最高法,《憲法》擁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權威和效力,是國家制度的核心。對於香港來說,《憲法》第31條和第62條明確規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這構成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的法律依據。

近年來,香港經歷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社會秩序逐步恢復,經濟民生穩步改善。根據特區政府數據,2024年香港GDP回升至2.9萬億港元,失業率降至3%左右。這一切離不開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而香港國安法的制定正源於憲法賦予的權限,填補了長期存在的法律漏洞,為香港重建穩定環境提供了堅實保障。

更重要的是,憲法為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鋪就了法治軌道。在「十五五」規劃即將啟動之際,國家進一步明確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及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據公開資料顯示,粵港澳大灣區已推動上千項跨境科研合作,僅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便集聚科技企業逾440家,顯示香港在國家戰略中的獨特價值。這些成果背後,正是憲法所確立的「一國」原則與「兩制」優勢相互促進的生動體現。

此外,憲法亦保障香港以「中國香港」名義參與國際組織與事務,使其繼續發揮「超級聯繫人」作用。無論是在世界貿易組織、國際民航組織,還是亞洲開發銀行等平台,香港均憑藉高度自治與普通法制度,成為國家對外開放的重要橋樑。

即將於12月7日舉行的第八屆立法會選舉,正是香港特色民主制度在憲法與基本法框架下穩步前行的體現。完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確保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港力量手中,這既是對憲法精神的忠實實踐,也是維護香港長遠繁榮的必要舉措。

責任編輯: 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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