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新修訂的《商業銀行收費行為執法指南》。新版《執法指南》結合近年來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部分商業銀行違法違規收費突出問題,在三個方面進行了修訂調整。
《執法指南》新增五類禁止性違規收費行為:
不得虛構銀團貸款違規收費;
不得在收取利息的情況下違規收取貸款承諾費;
不得捆綁開具保函收取費用;
不得強制開通網絡銀行收取費用;
不得提供無實質服務的AI顧問服務收取費用等。
《執法指南》新增的另一重要內容,是對商業銀行違規收費的從輕從重處罰考量因素,對於主動退還違規收費、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後果的依法從輕減輕處罰,對於拒不整改、拒不退還違規收費的依法從重處罰,強化對商業銀行收費的合規引導。同時,《執法指南》還明確商業銀行應主動告知減免政策。對於未予減免的收費,企業有異議的,商業銀行應當出具該企業不屬於小微企業的證明材料。
據了解,近年來,市場監管總局依法查處了一批只收費不服務、強制捆綁服務並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十四五」期間共退還企業45.7億元。
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收費監管處韓瑞霖表示,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組織開展商業銀行收費行為自查自糾,回應實體經濟關於降低綜合融資成本的訴求,落實優惠減免政策。
(來源:央視網)
責任編輯:
何雪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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