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委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原組長王會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會民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背離黨中央關於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基本方略,擅權妄為、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後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組織原則缺失,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親屬、特定關係人利用其職權或者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大搞利益交換,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上市、定增融資、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會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會民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責任編輯:
文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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