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湋銘 特許公司秘書公會會士、榮譽法律學士、EMBA、證監會持牌人
香港及深圳前日發布的《關於攜手打造港深全球金融科技中心的行動方案(2025—2027年)》(下稱《方案》),標誌着港深在金融科技合作上進入「體系化、制度化、國際化」的新階段。這份由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共同推出的文件,並非一般的合作備忘錄,而是一個將港深兩地共同推上全球金融科技核心位置的戰略部署。其重點涵蓋數字金融、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和養老金融等多個重要領域。
對香港而言,這項方案既是政策紅利,也是一份考題。香港能否把握這次跨境金融科技深化合作的機遇,將決定其能否進一步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甚至開拓新的國際定位。
香港金融科技進入全面場景化時代
《方案》提出,到2027年將會落地20個以上港深跨境數據驗證平台應用場景。這是一個重要方向—香港的金融科技將從制度與監管導向轉向「應用帶動」的新階段。以跨境數據驗證為例,這不僅能改善KYC(了解你的客戶)、跨境支付、供應鏈金融等領域的效率,更意味未來港深金融互聯互通機制,將不再只停留於資本連通,而會進一步滲透至數據、技術和算法層面。對香港而言,這具有三重意義:
(1)香港未來的金融競爭力,將取決於數據能力與科技整合能力,而不只是資本市場深度;(2)金融科技場景將由市場推動,不再依賴監管先行;(3)跨境數據合作將大幅下調香港的中介服務成本,大大提升國際資金使用人民幣或在港發行金融產品的效率。
有望成國際化與制度化的樞紐
《方案》特別鼓勵深圳科技企業利用香港三大上市通道:第18A章(生物科技公司),第18C章(特專科技公司)及科企專線。這些措施,不僅為深圳企業提供更便利的國際融資平台,亦直接強化香港作為技術資本轉換器的地位。
根據數據,目前18A已吸引77家公司,而18C今年申請更創歷史新高,政策吸引力逐步浮現。若港深合作持續深化,香港有望成為大灣區科企的國際化跳板,並藉此補足本地創科產業鏈過往最薄弱的科創金融環節。要做好做到這效果,香港需要進一步強化科技上市與審核能力,包括熟悉新興產業商業模式、風險評估方法與投資者教育;善用成熟的法治與透明制度,把金融科技標準做到「可複製、可輸出」,成為大灣區科技金融的制度製定者與規則輸出者。
數字人民幣將重塑香港金融業
《方案》把數字人民幣(e-CNY)跨境應用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重要高度,包括便利香港居民開立e-CNY軟、硬錢包,擴大跨境零售、運輸、貿易等使用場景;推動e-CNY智能合約應用;深化香港參與國際合作。
香港需要補課的三大不足
儘管《方案》宏大而具前瞻性,但若要真正落地並帶動香港在金融科技領域起飛,仍需補上三項能力短板。包括(1)本地金融科技產業鏈仍偏窄,缺乏「規模效應」:深圳企業來港上市,雖能帶動香港金融科技生態,但若香港缺乏自身的原生技術企業或金融科技出口能力,就難以形成「雙向互補」。(2)跨境數據合規制度仍未成熟:跨境數據流動是港深金融科技合作的核心,但目前香港、內地的數據安全規範仍有差異:內地的《數據安全法》較香港的《個人資料條例》更全面。(3)在AI、區塊鏈、合規科技領域人才缺口仍然明顯:香港STEM畢業生流向金融業務端多於技術端,在AI、Web3、雲架構工程師等領域的薪酬競爭力仍弱於新加坡與深圳。
港深共同發展是大勢所趨
《方案》為香港帶來的,並不只是更多合作項目或政策便利,而是一次重新定位在國際金融科技格局中的機會。若香港能把握跨境數據、數字人民幣、技術上市平台與綠色金融的巨大潛力,並補上產業鏈、制度與人才的不足,香港不但能深化其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更有能力成為亞洲的數字金融樞紐。香港下一步,是要從「政策受惠者」走向「共同塑造者」。這將決定香港未來在全球金融科技版圖上的高度與角色。
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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