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涉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被還押的「支聯會」頭目何俊仁,繼早前因3宗煽惑集結案罪成被吊銷律師執業資格3個月後,特區政府昨日刊憲公布,公證人紀律審裁組認為何俊仁在多宗未經批准集結案被定罪,違反《法律執業者條例》,可能令公證人專業的聲譽受損,決定吊銷其公證人執業資格7年。
政府憲報公布,公證人紀律審裁組於今年10月21日,裁定針對何俊仁的4項申訴證明屬實。該等申訴指何俊仁在2021年4月至9月期間,就兩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三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刑事控罪被定罪,違反《法律執業者條例》。即何俊仁在進行其公證工作時或在其他情況下,作出損害司法公正,或不誠實的,或其他有損公證人信譽的行為。審裁組決定由同日起計暫時吊銷何俊仁公證人執業資格7年。何另須支付相關法律程序的所有事務費和附帶費用等。
資料顯示,2019年8月18日,何俊仁等人涉維園舉行的所謂「流水式集會」,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囚12個月,緩刑兩年。2019年10月1日,何俊仁又涉維園的非法集會遊行,被判囚18個月。2019年10月20日,何俊仁涉及九龍非法遊行,被判刑16個月,連同其他同類案件,總刑期為18個月。2020年6月4日。何俊仁再涉維園非法集會,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囚10個月,與前述案件的刑罰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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