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搜尋:

逃犯黃振華乃黑暴「港獨」頑固分子 國安處追查其在港聯繫

2025-11-06 12:29:20 香港
黃振華母親接受調查後離開警署。(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宇威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11月6日)於旺角區帶走黃振華的母親袁潤蓮到警署協助調查。黃振華(54歲,報稱運輸工人)涉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於2025年7月25日被國安處懸紅20萬通緝,並於8月4日被刊憲列為「指明潛逃者」。

黃振華於2019年黑暴期間活躍於前線,據悉是所謂「裝修隊」成員,曾參與堵塞道路、打砸商舖、投擲磚頭及汽油彈。其後惶恐東窗事發,畏罪潛逃至台灣。至2025年年初,黃振華在社交媒體宣布參選由「指明潛逃者」袁弓夷等人籌組的所謂「香港議會」選舉,並在當選後高調舉行「宣誓」儀式,就任所謂「香港議會議員」,揚言要「滅共」、推翻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及鼓吹「港獨」。

在「香港議會」非法選舉期間,黃振華多次於社交媒體拉票,並謊稱曾在台灣遭「兩名大陸人」跟蹤至荒野毆打,惟其說法漏洞百出,不但不報警、無目擊者、無音頻或影像記錄,也無醫療證明,並自稱憑對方衣著主觀判定為「大陸特工」,其邏輯混亂、無法自洽,疑似刻意捏造「境外迫害」劇情,藉此煽動仇中情緒、塑造「被打壓者」人設,為其激進行動尋求合理化。

另外,黃振華早在青少年時期便因涉及襲擊罪而留下案底。隨着年齡漸長,其行為愈趨激進,於2014年「非法佔中」及2016年「旺角暴亂」,持續作出激進違法行為、挑戰法治底線,行為模式一以貫之。黃振華最終走向極端主義路線,逐步由街頭非法活動演變至參與主張「港獨」的組織,企圖顛覆國家政權。其行徑反映出長期缺乏守法意識,公然漠視法紀,最終被列為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的「指明潛逃者」,並遭香港警方通緝。

警方提醒市民,「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七年;而任何協助、資助或支持潛逃者的行為,同樣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一經定罪亦可被判處監禁七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有關逃犯盡快回港自首,才是唯一出路。

責任編輯: 張岩
評論(0

0 / 255

顯示更多...
相關推薦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