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詐騙案,警方今日公布落案起訴16人,明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消息指,被告人包括林作、陳怡。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表示,JPEX案是香港近年涉及受害人數最多,損失金額最為龐大的騙案,至今警方共接獲超過2,700人報案,報稱損失金額超過港幣16億元。
警方高度重視案件,動用刑事部各單位深入調查,自2023年9月展開調查至今,警方一共拘捕80人,當中包括14人為JPEX犯罪團夥核心成員,16人為加密貨幣場外交易所(OTC)的負責人及協助宣傳JPEX平台的KOL,其餘人士為懷疑幫助清洗黑錢的傀儡戶口持有人,而其中有部分人士是舊同學關係或者犯罪團夥成員。目前,警方總共凍結資產總值約2億2,800萬元,包括一些銀行戶口結餘、現金、金條、名貴汽車、虛擬資產等。
經過警方鍥而不捨的深入調查,包括檢視及分析海量的複雜文件及數據,多層的財富調查,追查資金及虛擬資產流向,與海外執法及監管機構協作等等,再經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警方今日及較早時落案檢控16名人士,當中6人屬於JPEX犯罪團夥核心成員,分別被控「串謀詐騙罪」,「洗黑錢罪」,「妨礙司法公正」及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3ZRG條的「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 另外7人屬於加密貨幣場外交易所相關人士,分別被控「詐騙罪」,「洗黑錢罪」,以及「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其餘3名傀儡戶口持有人被控「洗黑錢罪」。
在這宗案件中,警方首次引用在2023年4月1日生效的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3ZRG條去控告部分人士。條例指出,任何人為誘使另一人訂立任何虛擬資產的協議,而作出欺詐或罔顧實情的失實陳述,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00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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