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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組織「建國聯」16歲成員承認串謀分裂國家罪候判 案件披露擬成立「情報部門」搜集港警資料

2025-10-31 17:41:50 香港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16歲男生參與在台灣成立的「港獨」組織「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建國聯」),被控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分裂國家罪,他今日(10月3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案情透露,警方調查發現被告去年主動接觸「建國聯」創立者姜嘉偉,要求加入並同意為「建國聯」成立「情報部門」,以收集香港警察資料,被告亦就該組織名稱及所謂黨徽設計、會議議程、內部黨章等提出建議。法官表示需時考慮被告的角色是否屬於「積極參與者」,押後至11月27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及教導所等報告。

16歲男被告承認一項串謀分裂國家罪。案情指,「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由男子姜嘉偉於2024年創立,該組織自稱「香港海外政權政黨」,主張「香港獨立」等。同年11月6日,姜在Facebook宣布創立該組織及供大眾加入,聲稱初步政綱是「光復香港」,透過積極參與「香港議會選舉」,落實「香港國民自決」,並「禁止中國共產黨及其相關活動在香港的存在」。2025年2月15日,該組織在台灣舉行記者會並於網上直播,他們展示多幅印有「香港獨立」及「港獨」標語的旗幟和橫額宣布參選,另開設社交媒體賬戶宣揚其主張。

「建國聯」於同年7月1日在台北舉行所謂「七一淪陷日升黑旗快閃行動」,其成員當日身穿黑色示威者裝束,在街頭升起「黑色洋紫荊旗」,並播放黑暴「港獨」歌曲及自稱為香港「國歌」,及踐踏中國國旗及香港區旗等。當日活動約有100名參加者,期間有人聲言香港回歸為「七一淪陷日」。

被告在案發時曾使用3個IG賬戶發布一張「香港議會選舉」宣傳海報;透過其中一個IG賬戶及Threads賬戶發布海報、呼籲投票給「香港議會選舉」,及發布了11個 「建國聯」黨徽的草稿。2025年3月26日,被告因其發布的社交媒體帖文被警方以「煽動罪」拘捕,他在警誡錄影會面中承認發布該些帖文,但稱不認同「香港議會」的主張及反對參與「香港議會選舉」投票。被告當時獲保釋候查,在7月9日再被警方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情指,警方在被告手機內發現,他於2024年11月6日主動聯絡姜並要求加入組織,他自稱擅長分析和演講,同意為「建國聯」成立「情報部門」,以收集香港警察資料,被告亦就組織名稱及黨徽設計、會議議程、內部黨章等提出建議,又表示因年齡關係,將會參選第3屆「香港議會選舉」。

被告當時亦參與「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的Line、WhatsApp及Telegram群組討論,並就其黨徽、實現「香港獨立」後的政府架構和未來政策等提出意見。在該組織內部討論中,被告稱號為「白鴿」,而根據該組織架構,「白鴿」被委任為「秘書長」及「評議會成員」。被告案發時會定期發布Google Meet會議的時間和議程給其他他成員,並會發送連結及指示個別成員加入「評議會」和「秘書處」的Telegram群組,被告案發時亦參與6次Google Meet會議。

法官指出,被告是主動聯絡涉案的姜嘉偉,並主動要求加入該組織,更介紹自己有演講、設計等才能,似乎屬於較嚴重的「積極參與者」而非「其他參與者」,法官表示需時考慮被告的角色是否屬於「積極參與者」,才能決定刑罰,決定先為他索取背景報告、教導所等報告,被告須還押至11月27日判刑。在本月8日的上一次聆訊時,被告還未滿16歲,其代表大律師曾向法官表示,希望在被告本月底年滿16歲前判刑。當時處理本案的另一位法官郭偉健指,由於索取教導所報告需時至少兩星期,因此不可能趕及被告在本月底滿16歲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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