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奇行怪舉、胡作非為博取網民眼球的社交媒體組織「白卡聯盟」,曾多次製作及發布內容不當的影片,包括在公眾場所及公共交通工具上作出一些滋擾及猥褻行為,其中可能涉及刑事成分,近期更有升級跡象。該組織成員早前與3名活躍於社交媒體的YouTuber發生糾紛,其後涉嫌向與3人相關的公共機構、住所、教會及學校寄出附有刀片的恐嚇信,港島總區重案組前日起採取行動,以涉嫌「刑事恐嚇」、「有違公德」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名,拘捕「白卡聯盟」7名活躍分子,包括曾破壞黃家駒墓碑的「光頭Bob」。●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港島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賴境耀昨日公布案情指,今年10月15日至22日期間,警方接獲多宗報案,指有3名受害人的相關地址,包括公共機構、住所、教會及學校,先後收到自稱「白卡聯盟」寄出的信件,內容帶有威嚇成分,信中附有鎅刀刀片。
該3名受害人俱為活躍於社交媒體的內容創作者,他們曾經合作拍攝一些生活短片。初步調查顯示,他們曾因一些瑣事與個別所謂的聯盟成員結怨,而該3名受害人收到這些刀片信後,感到生命安全受到威脅。警方調查得知,個別「白卡聯盟」成員向3名受害人提出合作拍片及其他瑣事要求,但遭到拒絕而結怨,因此向3人的相關地址寄出刀片信。
最小僅13歲 兩人仍被扣查
警方留意到該個自稱「白卡聯盟」的組織,曾經多次製作及發布內容不當的影片,包括在公眾場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做出一些滋擾及猥褻行為,此一系列的行為不單可能涉及刑事成分,而且近期更有升級跡象。案中拘捕7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13歲至36歲,他們分別報稱學生、工人及自僱人士等。
警方在其中一名疑犯身上,檢獲同款的郵票、刀片、雙面膠紙及手套等,相信是製作恐嚇信件後剩下的工具。其中兩名被捕者仍被扣查,其餘人等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提醒市民,在拍攝及創作過程中不應對他人造成滋擾。即使作品在互聯網發布,仍然受法律規管,互聯網並非法外之地,青少年不應模仿相關違法行為。如行為涉及刑事成分,警方必定執法,絕不姑息。
警方又強調,對寄出恐嚇信的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若干犯「刑事恐嚇」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五年;若干犯「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一年及罰款5,000元。
「白卡聯盟」成員近年劣行變本加厲,有人更踩踏法律紅線。據悉,被捕7人中,包括外號「勇狗」的28歲男子、外號「子健」的30歲男子、外號「車寶山」的36歲男子、外號「白卡特工」的13歲男童、外號「光頭Bob」的17歲少年、網上自稱Seemi的18歲青年。
劣跡斑斑 曾向警員射水被判囚
其中,「子健」於2023年與其他成員於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叫囂辱罵林景楠被捕,獲判守行為24個月;「勇狗」2023年和兩男子在九龍城潑水節,以水槍向電視台記者及警員射水,被裁定普通襲擊及襲警等6罪罪成被判囚,其後與另一人提出上訴;「光頭Bob」曾自稱「社會破壞者」,去年5月聯同另一人在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用可樂淋潑已故歌手黃家駒的墳墓,又用鐵鎚破壞墓碑,「光頭Bob」其後被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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