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廉政公署昨日(10月22日)落案起訴一名室內設計公司職員,控告他涉嫌先後向7名分判商收取賄款共約52萬元,以判授裝修工程項目予該等分判商。
彭子洋,46歲,Elite House Design Limited (Elite House)時任工程店長,被控7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他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明日(10月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被告於案發時任職室內設計公司Elite House工程店長,他獲公司授權為顧客揀選裝修服務分判商。Elite House禁止其員工就其事務或業務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被告涉嫌於2016年4月至2023年10月期間,從7名分判商接受賄款共約52萬元,從而將Elite House的裝修工程項目判授予對方。
廉署調查發現,上述分判商因懼怕被告的權力,均不情願地答允其要求支付賄款。
廉署發言人表示,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任何代理人(如僱員)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就其主事人事務或業務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即屬違法。任何人如被要求提供賄賂以換取生意合約,應即時拒絕並向廉署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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