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為中華傳統文化之本,其陰陽相對變化思想,衍生後來諸子百家學說。其中,儒家取其陽剛,道家取其陰柔,而兵家與陰陽家,則取其變易之道,如《孫子兵法·軍爭》曰: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交和而舍,莫難於軍爭。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
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能鄉導者,不能得地利。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者也。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霆。掠鄉分眾,廓地分利,懸權而動。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爭之法也。
譯文:
孫子說:用兵的原則,從將領接受君命,徵集軍隊,到兩軍對壘,安營紮寨,沒有比爭奪先機更難的事。「軍爭」中最困難的地方,在於如何把彎路當成直路,把患害當作有利,化不利為有利。所以,刻意迂迴繞道,但能誘敵以利,明明比敵人晚出發,卻比敵人先到達,這樣才算懂得以迂為直的計謀。
所以,不了解列國諸侯的謀略,不能結交;不熟悉山林、險阻和沼澤等地形分布,不能行軍;不使用嚮導,不知地利。所以,用兵要靠詭詐變化為根本,依形勢變化而行動,靠軍力聚合來變化。所以軍隊行動迅速時,如狂風驟至;行動從容時,如森林肅穆;攻城略地時,如烈火猛烈;駐守防禦時,如山麓屹立;軍情隱蔽時,如烏雲蔽日;大軍出動時,如雷霆萬鈞。掠取敵方財富以分予民眾,開拓敵方疆土以分給功臣。這些都應該權衡形勢,伺機行動。率先知道「迂直之計」者將可獲勝,這就是軍爭的原則。
註釋:
1.交和:營壘之門相對,指兩軍對壘。交,交接,相對。和,和門,軍門。曹操注︰「軍門為和門,左右門為旗門,以車為營曰轅門,以人為營曰人門,兩軍相對為交和。」張預曰︰「軍門為和門,言與敵對壘而舍,其門相交對也。」
2.舍:止息,指安營紮寨,互相對峙。賈林曰︰「舍,止也。士衆交雜和合,而止於軍中,趨利而動。」《戰國策·齊策一》:「齊威王使章子將而應之。與秦交和而舍,使者數相往。」
3.不知諸侯之謀者:此句重見於《孫子兵法·九地》,均言謀略、地形、嚮導三者,並言:「此三者不知一,非霸王之兵也。」
4.豫交:豫,預也,《孫子兵法·九地》即引作「預交」。不能預交,指不能預備陣前的外交工作,即結盟。梅堯臣曰︰「不知敵國之謀,則不能預交鄰國以為援助也。」一說,「豫」通「與」,不能與交,亦指不能結盟,大義相同。張預曰︰「先知諸侯之實情,然後可與結交;不知其謀,則恐翻覆為患。」
5.鄉導:鄉,同「嚮」。嚮導,即引路者。
6.兵以詐立:詐,欺詐,指善變不定。《孫子兵法·始計》:「兵者,詭道也。」
7.以利動:謂隨形勢而權變行動。《孫子兵法·始計》:「勢者,因利而制權也。」又《九地》、《火攻》並言:「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
8.以分合為變:指兵力需根據形勢而有散聚等變化。在《孫子兵法》中,分別提到「奇正」「虛實」「迂直」「利害」等用兵之法,大抵不過是「陰陽」之變而已。
9.掠鄉分眾,廓地分利:強調要分享所得,不可獨吞。梅堯臣曰︰「以饗士卒。」杜牧曰︰「廓,開也。開土拓境,則分割與有功者。」一說,掠取物資要分兵而行,開拓疆土要分兵留守。
10.懸權而動:懸,掛上。權,量秤。全句強調行動要衡量輕重,不可魯莽。
篇名「軍爭」,指行軍作戰之先機,強調要判斷形勢,衡量輕重。因此,行軍迂直,兵力散聚,戰略進退,資源取與,無不需要兼顧陰陽相對之道,隨時勢而靈活變化,故曰「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也。所謂「詐」者無他,一字概之曰「變」而已。
如今,世界形勢瞬息萬變,國安教育中的「軍事安全」、「國土安全」、「政治安全」等不同重點領域,以至生活中的其他層面,其實都需要我們認真審察時勢變化,知己知彼,懸權而動,生生不息。
●謝向榮教授 香港能仁專上學院文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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