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3年錄得虧損的市區重建局為避免收購重建項目持續虧蝕,正檢討已沿用多年的「同區7年樓齡」收購機制及新「樓換樓」安排,預計明年完成再作公眾諮詢,以免重建項目「做一個、蝕一個」。香港特區政府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日在立法會一個會議上表示,當年為加快市區更新推出「同區7年樓齡」收購機制,惟多年來因收購條件過於優厚,逐漸帶來高買低賣問題,亦對私人市場出價收購造成阻力,認同以此計算收購補償對樓齡逾50年的樓宇過於寬鬆。特區政府將檢討整個配套,包括或會調整「樓換樓」安排。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千尋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加快市區更新及市建局的年度工作報告。市建局行政總監蔡宏興直言,以現時每年虧損數十億元的情況,市建局資源「絕對不能長久」,若現行政策不變,加上未來將陸續啟動多個項目,市建局將於5年至10年內用盡資源。市建局主席周松崗指出,過去一年發展商入標投地態度偏向審慎,直接影響該局重建項目招標及財務收入。上個財政年度曾推出九龍城啟德道/沙浦道項目招標,最終只接獲一份不符合招標條款的標書而要收回項目,導致完全沒有賣地的前期收入。
議員倡新樓予額外面積補償
立法會議員陳學鋒表示,現時收購補償劃一計算,未有考慮單位座向、街景或樓層等因素,與市況不符,同時質疑會影響收購進度。他建議提供更多補償方案供居民選擇,例如若業主由市區遷至拓展市區,新樓應給予額外面積補償,「過往也試過1呎換1.2呎或1.3呎」,以激勵居民盡快作出搬遷決定。
或重新考慮設置「樓換樓」項目
對於新年度施政報告提出在北都預留3幅土地作「樓換樓」用途,並調整7個指定地區的地積比。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認為跨區「樓換樓」難以執行,例如長者未必願意遷離當區等。立法會議員楊永杰建議,市建局應改變現時與發展商的合作模式,容許在啟動收購初期便引入發展商參與,減少資金投入及市場負擔。
甯漢豪回應表示,理解「樓換樓」替代單位若設於新發展區,會對現有住戶尤其是長者帶來挑戰,但舊區很難再有合適「樓換樓」用地,因此檢討範圍亦包括如何釐定現金補償等,「當然,若市區日後出現合適地盤,亦不排除重新考慮設置『樓換樓』項目。」
另有議員關注,有業主為求市建局盡快收購重建,刻意不維修老化樓宇。甯漢豪強調,特區政府會「兩條腿走路」,包括於明年初就《建築物條例》在立法會展開檢討及修訂,透過法律手段促使業主承擔維修責任,當無能力維修時則應尋求協助,這與檢討「同區7年樓齡」及「樓換樓」安排可形成「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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