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對超硬材料等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應詢答記者問。

問:10月9日,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公告,對超硬材料、稀土設備和原輔料、鈥等5種中重稀土、鋰電池和人造石墨負極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請問中方此次出台出口管制政策,有什麼考慮?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等有關法律法規,10月9日,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發布關於對超硬材料、稀土設備和原輔料、鈥等5種中重稀土、鋰電池和人造石墨負極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將於11月8日正式實施。此前,我們已經向有關國家和地區作了通報。
此次列管的相關物項具有明顯的軍民兩用屬性,中國依法依規實施出口管制措施,符合國際通行做法,更好地維護了國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地履行了防擴散等國際義務。中國政府願與各國一道維護全球產供鏈穩定暢通,相關措施不針對任何國家和地區,對於合法合規的出口申請,中方將在審查後予以許可。同時,中方願通過雙邊出口管制對話交流機制,與相關方就出口管制政策和實踐開展溝通對話,共同促進、便利合規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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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雪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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