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晉)保安局上月向公務員發出《政府人員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指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在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香港法例已很清楚寫明,每一位公務員在執行工作期間,都要將維護國家安全放在重要位置。《指引》會透過例子提高公務員的警覺,例如公務員在坐車時不應談及機密等。
鄧炳強日前在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的政策簡報會時表示,由於《政府人員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指引》中提及很多政府內部的工作流程或個別問題,所以列為機密,不予公開。他同時強調,這份指引只是用淺白方式列舉事例,讓政府人員知道哪些事情可做,並不涉及新的法例或要求。
鄧炳強昨日進一步介紹,《指引》會通過實際例子以提高公務員的警覺,例如有政府清潔員工看到有人寫了危害國家安全的字眼,不應以為抹去了就沒事,而應懂得將事件報告相關部門跟進。
他再舉另一個例子:「譬如坐車,很多時候坐車就不應該談一些機密的事,提醒他們坐公務車的時間,就算是公務車也好,自己同事談,可能有司機在,他未必是應該聽到你們說的事。提醒他們,這些安全守則都有。」
若人員違反《指引》是否會有懲罰?鄧炳強說:「你看程度在哪裏,當然就是這個《指引》作為日後如果真的我們要採取一個紀律程序的話,這是一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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