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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讀通過《簡樸房條例草案》 料明年3月起實施規管

2025-09-26 10:36:00 香港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立法會致辭。電視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 立法會繼昨日(25日)恢復二讀辯論《簡樸房條例草案》,多名立議員支持草案;今日(26日)早上繼續三讀辯論,最終獲三讀通過,預計明年3月起實施規管。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未來數年公營房屋供應會大幅增加,「劏房」住戶可以加快上樓,屆時對劏房需求亦會逐步減少,加上規管條例下設過渡期,認為租金不會大幅提升。

何永賢說,簡樸房規管條例下,提供長達48個月的過渡期,不合規格「劏房」會在48個月內逐步矯正,而不是一下子減少。對於社會上有人擔心政府為「劏房」引入最低標準,會令業主加租,將合規成本轉嫁予租客;她重申,政府已規管「劏房」的租金,加上未來數年公營房屋的供應會大幅增加,相信輪候公屋的市民,對「劏房」的需求會逐步減少,預計「劏房」租金難以大幅上調。

《條例草案》通過後,規定位於住用建築的分間單位須符合一系列有關內部樓面面積,面積最少8平方米、須設獨立廁所等、樓底淨高度、消防安全、結構安全(即荷載)、照明及通風、廁所、供水點及水電錶的居住環境最低標準,並須由指明專業人士認證,在取得「簡樸房」認證,方可出租作居住用途。

規管實施首年為登記期,登記者可享36個月寬限期改裝單位,政府將寬限期屆滿前6個月定為倒數期,倒數期內出租已登記但未獲認證單位者須負刑責,經公訴程序定罪可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何永賢指,政府會在12個月的登記期後,推進執法行動。

劏房單位。資料圖片

政府數據顯示,現時全港有約11萬住宅樓宇分間單位,涉及約22萬名居民。市場上的分間單位有優有劣,差異很大,為取締劣質劏房,行政長官在2024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決定以立法方式制訂「簡樸房」規管制度,日後住宅樓宇分間單位須滿足相關的最低標準並獲認證為「簡樸房」方可出租,以確保相關分間單位能提供合理和安全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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