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陸雅楠)新一份施政報告附篇中提出修訂《教育條例》,引入教師執業證書制度及定期更新要求,期望進一步提升教師團隊的專業水平。在昨日記者會上,陳國基解釋,新措施與現行的教師註冊資格並無直接衝突,即使教師持有效註冊,仍須透過定期更新執業證書,證明其專業持續發展。他舉例說,不同專業界別如社工及律師等,同樣設有持續進修及知識更新要求,明白部分教師或對制度變化有疑慮,但強調措施初衷是支援教師的教育專業發展。
陳國基表示,若一名教師註冊後只短暫任教,隨後長時間脫離教學崗位,一旦重返教育前線,其專業能力是否仍能適應時代變遷,教學方式是否與時並進,都是必須正視的問題。他以現時發展迅猛的人工智能(AI)技術為例,前線教師需透過持續學習掌握新知識和新技能,才能滿足跟上學生日新月異的教學需求;而執業證書制度則可確保已註冊教師有適當的專業發展,才能重新任教。
蔡若蓮:確保執教水平和操守達標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補充,是次提出的教師執業證書要求,能推動教師專業與時並進,確保他們執教水平,同時在操守方面符合標準,例如須申報刑事定罪紀錄等,以保障教師的專業形象,並最終維護學生的福祉。
她表示,現時本港在任教師已實施清晰的三年150小時專業進修「軟指標」,大部分人均超額完成培訓要求,未來局方將會為在職教師及擬晉升的教師制訂更完整的培訓框架,同時與教育界持份者緊密協作,並徵詢法律意見,待新方案成熟後會適時向公眾公布。
至於被稱為「釘牌」制度的教師註冊把關,蔡若蓮表示,局方去年已公布《教師專業操守指南》,明確列出教師專業的八項核心要求,並列明哪些行為屬違反專業操守或規定,現行註冊制度設有嚴謹程序,會按事件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理,包括要求跟進、警告信等,甚至被取消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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