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介紹:本欄由教大校長李子建領銜,教大資深教授輪流執筆,分享對教育熱點議題、教育趨勢研究,以及教育政策解讀的觀察與思考。
日前,筆者在一個聚會上遇到了一位從美國來的從事教育工作的女士,當她得知我在教大工作時,就與我談起了香港的大學變化。她說香港的大學是從英國人手裏延續下來的,大學的價值要保護好,不要有太多的政治。
我對這些話未必贊同,認為值得商榷,這些大學的核心價值基本沒有變,但有些東西是必須變的,不管這是不是政治。所謂的必須變涉及到幾個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大學不能行使毫無底線的自由,必須重視國安教育和法律教育,也是本文要討論的主題。
香港國安法第十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通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這條規定有幾層意思。第一,國安教育應該是全方位推行的,需從系統性和體系性角度予以考慮安排。第二,學校國安教育應是最為重要的工作,因為這是重塑青少年觀念的基本途徑。第三,國安教育的目標是兩個,一個是提升國家安全意識;另一個是守法意識,這當然包括遵守國安法的意識。
香港教育大學(教大)主要肩負着培育未來教育工作者的重任,也就是培育幼稚園、小學及中學的未來教師。中國人有句古語,說的是「為人師表」,現在通常是指教師應該在道德和行為方面成為學生學習的榜樣和典範。
教育局曾經專門對未來教師教育發出指引:在成功完成教師教育項目後,畢業生應當恪守法治,守法守規。尊重當局及學校的合法權力。正確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公眾利益,履行社會責任和公民義務,積極支援及推廣國民教育,培養學生正確的國家觀念。
正是基於這樣的背景,教大成立了香港高等院校中的第一所專門從事國家安全教育與法律教育的機構,即國家安全與法律教育研究中心。
目前,教大已經開展了豐富多彩的國安教育和法律教育,推出相關課程;又開設一系列去內地考察與交流以增進國家安全觀念的課程;還有專門為剛入校的學生領袖或新生講解國安與有關法律內容。相信學生通過這些課程,可以理解和掌握國安基本內容,提升守法意識。
香港教育大學已經在國安教育和法律教育方面展現了自己的特色,未來也一定能為社會輸送更多具有國家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的教師。
●顧敏康教授
香港教育大學應用政策研究與教育未來學院聯席副院長、國家安全與法律教育研究中心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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