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藍松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昨日由辯方進行結案陳詞。辯方在結案陳詞過程中,稱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雖然內心希望外國「制裁」內地及中國香港,卻沒有持續「請求」。辯方試圖說服法官信納黎智英只是跟從其信念,並非蓄意違法,但當法官反問如果堅守的信念是違法,是否亦屬於違法時,辯方卻沒法作答。
辯方昨日繼續進行結案陳詞,列舉事例,例如黎智英在2020年7月23日的Twitter帖文,提及美國要求中國關閉駐休士頓領事館,稱帖文沒有直接或間接請求「制裁」。李運騰指出,法庭知道那並不是請求,而是對已發生事件的評論,但問題在於本案屬串謀,控方是以黎在Twitter或Live Chat的言論,顯示他是協議一分子、意圖按協議行事,「控方真的是指這些帖文本身是請求嗎?」辯方回應不是。李運騰續指,辯方說法似乎是指若逐一審視相關帖文,並不構成請求,但那與控方案情不符。
辯方續稱控方於陳詞上,標示相關帖文是倡議「制裁」。法官李素蘭覆述黎的帖文,指黎有寫到特朗普採取與拜登不同的行動。李運騰指出,這可能被解讀為「鼓勵」制裁。辯方認為,重點是協議有否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持續,雖然黎內心希望「制裁」,但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刻意避免作出請求,被辯方理解為沒有干犯任何罪行,但李素蘭不認同,她指出黎智英心裏仍希望「制裁」。
辯方稱黎「跟從信念」非蓄意違法
辯方則稱不懂讀心,並不知道。李素蘭續質疑問道,「黎智英到了2020年7月1日,便突然停止,不再要求制裁?」辯方稱,當一些以往合法的事變成非法,某人會想繼續進行可能犯罪的事是違反常理。李運騰續引黎智英的訊息,指黎讚賞特朗普關閉駐休士頓領事館的做法,顯示黎的內心認為,此行動是「制裁」。
辯方稱,黎只是內心希望「制裁」,串謀不只是想要什麼,而是做了什麼,強調黎只是心中想要一些東西並與李兆富討論,但卻沒有實際行動,可理解為他已停止、沒有這樣做。
法官杜麗冰提到,黎智英曾在節目中直言,「這是很嚴重的罪行,與外國人勾結,但很多人在看着我,如我退縮,很多人會退縮。」辯方稱,這是受訪者被問到如何看待香港國安法中勾結外國勢力罪行。李運騰問到,被告稱自己不會後退,是否顯示其決意冒上干犯香港國安法的風險也不會退縮?辯方辯稱,黎智英並非有意違法,只是擔心有機會觸犯相關法律,試圖說服法官接納黎智英是跟從其信念,並非蓄意違法,但杜麗冰反問,「如果堅守信念後違法,是否亦屬違法?」辯方無法駁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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