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嫣然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在前日(20日)進入第三日結案陳詞,控方以口頭陳述與書面形式,列舉20個實例以及黎的英、日等多國共謀者「人脈網」,不僅證明被告證供不可靠,亦顯示其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刊印煽動刊物。控方表示,即使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被告仍不叫停陳梓華等人「國際游說」,足見其對串謀協議的支持堅定不移。

前天下午開始的辯方結案陳詞,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之「三寸不爛之舌」沒有用對地方,嘗試混淆批評特區政府丶不愛國與要求外國制裁的分別,搬龍門泛化人權與自由概念,試圖轉移視線淡化被告的違法行為。

其一,以偏概全。彭耀鴻從控方列舉的161份煽動性文章中,選擇性挑選3篇較溫和報道,包括市民「告別」《蘋果》、陳沛敏與林文宗在報館工作照等,想以此證明內容僅為報道事實,質疑控方的舉證標準。法官李運騰旋即打斷,直言161篇文章嚴重程度不一,亦有部分文章「更刺激(more exciting)」。彭雖同意,仍堅稱任何一篇涉案文章,辯方都有辦法解釋。法官杜麗冰確認法庭會仔細閱讀所有文章,着辯方無須逐一讀出,亦確認法庭無須逐一判斷161篇文章是否煽動,這一點亦獲辯方同意。

事實上,在去年開案陳詞階段,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曾系統性地說明涉案的161份煽動刊物,包括黎智英親自撰寫的多篇專欄(例如《請站出來保住最後防線》丶《諗移民定諗遊行》丶《為自己和下一代 阻擋香港沉淪》)、大量《蘋果》報道乃至於《蘋果》出版的《2019 自由之夏》特刊,條理清晰,理據充分。反觀辯方到現時結案陳詞階段,竟嘗試「翻舊賬」,顛倒重來,難怪遭杜麗冰質疑這類論點根本站不住腳(pointless)。李運騰亦反駁,不同文章的內容之間自然有分激進與溫和高低,其他呈堂文章不若這三篇溫和,換言之不算具有代表性。

其二,「玩數字遊戲」。法庭以不偏不倚的原則,公平公正全面考慮所有證據,從而衡量被告是否帶有煽動意圖。彭耀鴻試圖繼續就法庭引用的文章數量「做統計」,指161篇《蘋果》文章僅佔案發時期《蘋果》所有報道和評論0.39%內容,認為該數量不足以推論串謀。法官杜麗冰質疑彭耀鴻「玩數字遊戲」,直言涉及串謀的罪行不一定僅以文章方式,控方早已確認161份煽動刊物僅為例子,爭拗數目並無必要。

李運騰闡述法庭在處理串謀指控時,不單審視涉案文章,亦會考慮400條Twitter(即今天的X)推文及數以千計的WhatsApp訊息。他亦補充,法庭同時也考慮被告的言行是否具有煽動意圖。回顧本案相關報道,在開案陳詞時,控方曾展示一篇《蘋果》報道,為2019年5月下旬,被告於香港外國記者會的論壇發言內容,黎智英當時形容推動《逃犯條例》修例的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非常邪惡,又聲稱相信修例通過後,將會是對本港自由丶法治與新聞自由的「屠殺」。

其三,試圖混淆概念,辯方稱被告支持民主自由和基本人權並無錯,不愛國也不是犯罪,遭杜麗冰反駁,釐清此類概括性說法雖沒錯,但若有人採取「邪惡手段(nefarious means)」損害國家利益則屬錯誤,重點在於手法,故此控方並沒貶低人權與自由等基本原則。李運騰亦直言,審訊重點在於,法庭須判斷黎智英是否屬於「要求外國對中央及香港採取制裁及敵對行動」這一串謀協議的參與者,控方所證被告對特區政府修例感到不悅,亦可解釋他作出勾結行徑的原由。

法庭的審訊嚴謹,一絲不苟,切實維護被告的合法權益。在早前控方結案陳詞期間,三位法官也有連番追問控方,涉嫌參與被告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串謀者,是否包括案情所提及的外國政要,當中某些駐港外交人員甚至是否屬於「共謀者」,同時要求控方就這一點表述清晰立場。這些足證本港的人權與自由受到憲法與基本法的妥善保障,香港國安法第四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本案被告依法享有受獨立無私之法庭公平公開審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