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展示行動中檢獲的證物。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經深入調查,昨日(20日)在旺角拘捕一名41歲無業漢,相信他與過去近一年,黃大仙區三宗涉及商場地舖餐廳及麵包店遭爆竊的案件有關,涉及損失財物和現金總值約8萬元。調查發現疑犯專在深夜或打風,天文台發出紅雨或黑雨警告期間,人流較少時,挑選一些低設防的商場店舖犯案。警方呼籲店舖應加強保安,勿在店內存放大量現金。

警方於上周四(8月14日),接獲彩虹一商場地舖餐廳的職員報案,指發現大門的掛鎖及鐵鏈遭破壞,收銀處被人搜掠,失去一個內有現金的夾萬、一個錢箱和一部平板電腦。人員到場經調查,除在店內檢獲相信是賊人留的爆竊工具外,另在附近協調道檢回被盜去夾萬和錢箱。店舖經點算,報稱合共損失財物總值約2.5萬元。

警方展示行動中檢獲的證物。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攝

黃大仙警區刑事部其後接手調查,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包括警「銳眼」計劃下安裝的天眼後,成功鎖定一名疑犯身份,並於昨日在旺角以「爆竊」罪拘捕該名41歲,報稱無業的本地男子,並檢獲其犯案時穿著的衣物、爆竊工具,以及部分贓款。

黃大仙警區刑事支援隊偵緝督察温文健今日(20日)表示,案件經進一步調查,發現被捕人另涉由去年9月至今年7月期間,先後爆竊黃大仙區兩間分別位商場的餐廳及麵包店。初步相信三宗案件俱是疑犯單獨犯案,專在深夜或打風、天文台發出紅雨或黑雨警告期間,人流較少時,挑選一些低設防的商場店舖進行爆竊。温文健提醒店舖應加強保安,勿在店內存放大量現金。

檢獲的證物。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攝
檢獲的證物。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攝
檢獲的證物。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攝
檢獲的證物。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攝
檢獲的證物。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