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經過140多天審訊,控辯雙方18日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控方提交書面結案陳詞長達860頁。控方在過去兩天結案陳詞中羅列大量證據,包括黎智英的證供、在節目及接受訪問時的發言、文章,以及多位從犯證人的供詞,將黎智英如何透過直接聯繫或透過助手等中間人勾結外力的行為進行詳細闡述,資助反中亂港分子鼓吹外國「制裁」香港,配合外國政客干涉香港事務。

控方昨日在結案陳詞中表示,辯方早前提交的書面結案陳詞忽視全盤證據,所提供的論述過於零散,並只提供選擇性陳述及以偏概全。

事實上,黎智英在作供時,稱與案中從犯證人團夥不認識、不相熟,也令人覺得誠信成疑。例如,黎智英在案中多次供稱不認識「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然而控方昨日在結案陳詞中指出,黎智英曾要求旗下《蘋果日報》發表有關IPAC的文章,也曾在其個人Twitter賬戶發布及轉發有關IPAC帖文,反映黎智英認識IPAC。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