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港獨」組織「光城者」成員張昊揚與兩男一女,涉透過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的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以虛假資料欺騙銀行批出超過473萬元貸款,被警方國安處起訴串謀詐騙等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審理。庭上透露,張早前在「光城者」案中承認國安法罪行被判監,經認罪協商在本案獲不繼續檢控;同案女被告承認3項控罪,並轉任污點證人頂證否認控罪的另外兩名男被告。暫委法官溫紹明將女被告的求情及判刑,押後至待審訊結束才處理。
張昊揚另案認罪 此案獲不檢控
本案4名被告,依次為23歲學生張昊揚、40歲餐飲從業員何桂鴻、36歲女文員周婷婷及48歲商人周子龍。周婷婷昨日在庭上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及兩項洗黑錢罪,餘下一項串謀詐騙罪獲存檔法庭;何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周子龍否認兩項串謀詐騙罪。
庭上控方透露,張昊揚先前承認國安法罪行被判監,當時進行認罪協商,故本案控罪獲不繼續檢控;翻查資料,張前年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判囚6年。
認罪的周婷婷承認案情指,涉案公司豆香坊報稱銷售健康產品,唯一獨資負責人是徐心。徐心於2022年1月28日往滙豐銀行申請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在申請表資料中指自2020年1月起豆香坊聘請3名全職員工,包括張昊揚、周婷婷及一名男子,每月薪金總支出達26.3萬元,周婷婷的月薪為8.1萬元。但周的實際月薪僅1.3萬元,而另兩人則沒有受僱豆香坊。
周被捕後指,徐心向她開出超過8萬元「虛假薪金」支票後,她只會保留自己的實際薪金,餘下會交回徐心。
警方調查發現,豆香坊向滙豐銀行遞交的公司損益表中指,2021年3月的銷售額較2020年1至3月的平均銷售額下降逾30%,滙豐其後向徐心批出總額473.4萬元貸款。調查指徐心涉虛報2020年3月的營業額,以達到2021年同期營業額下降30%的假象,以符合申請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的條件。根據案情,徐心沒有將貸款用於指定用途,而是將其中322萬元匯入個人賬戶;而徐心被捕後,於擔保期間潛逃。
暫委法官溫紹明表明,對主犯徐心逍遙法外,沒有在本案被起訴感到「唔係咁舒服」。案件今日(19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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