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被控一項串謀刊印複製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受昨日的惡劣天氣影響,案件控辯雙方延期至今日開始進行結案陳詞。為讓讀者了解此前審訊的重點,香港文匯報整理了部分庭審期間所公開的案情及證人作供內容,多位控方證人作供時指,黎智英在黑暴期間指示《蘋果日報》編採高層要重點報道黑暴暴力、激進場面,邀請所謂「抗爭者」拍片,又支持所謂「黃色經濟圈」等,以圖激起《蘋果》讀者對「抗爭者」的同情及「抗爭」情緒,即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仍在被拘留期間透過前往探訪的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吩咐《蘋果》高層「按原來方針繼續做下去」。

控方在庭上披露案情時指出,《蘋果》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共發布161篇煽動文章,其中31篇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發布,包括新聞報道、黎智英專欄「成敗樂一笑」文章、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控方指出,有關內容涉及鼓動參與所謂「示威」、乞求外國「制裁」,以「荼毒易受影響者的思想」。

《蘋果》高層作供 包裝激進博同情

控方指,持續串謀的行為包括有關黎智英的大量新聞文章及訪問,黎智英撰寫的23篇社論,拍攝影片宣傳《蘋果》英文版、接受外媒訪問以及《蘋果》發布的眾多文章,均有煽動顛覆意圖。在黎智英被還押後,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繼續負責《蘋果》日常運作,仍持續刊登有關文章及其他訪談片段,可見黎智英堅持其計劃。

據張劍虹供稱,由2019年修例風波開始,黎智英指示編採高層要重點報道「暴力、激進場面」,要增加節目量,邀請「反對派、有代表性的人、抗爭者」拍片,以激起讀者對「抗爭者」的同情及「抗爭」情緒,2019年大部分港聞影片與此有關。

圖引外力「關注」 出錢出力推抗爭與「制裁」

在「修例風波」初期,黎智英下令「煲大」相關新聞,以催谷人們上街遊行情緒。2019年下半年,黎智英更「瞓身」支持所謂「抗爭」,親身參加遊行,更帶頭及「揸埋旗」。張劍虹供稱,黎智英同情和支持「勇武」,更下令《蘋果》撥款30萬元資助「示威者」訴訟及醫療費的基金。

控方並表示,黎智英在2020年12月已被還押,在12月初、即黎智英被拘留第二、三日時,張劍虹曾探望黎智英,請示黎智英《蘋果》應如何繼續運作下去。張劍虹供稱,黎智英當時向他表示:「唔使怕,繼續做啦,照原來咁做啦。」張劍虹其後將黎智英的指示轉達給《蘋果》高層,表示「黎生繼續吩咐我哋按原來方針繼續做下去」,各高層遂按其吩咐繼續按黎智英的方針經營《蘋果》。

張解釋,繼續「做落去」的意思是,繼續支持「抗爭」,希望外國、西方國家繼續關注香港情況,繼續向香港提供援助等。

張劍虹又供稱,黎智英支持「黃色經濟圈」,認為有助所謂的「抗爭」,並指示《蘋果》高層籌備「撐小店廣告」,讓「黃店」在《蘋果》免費登廣告。

張又憶述,2020年 9月,時任《蘋果》英文版負責人馮偉光向他提到,認為英文版內容種類太過單調,都涉及「逆權、抗爭、制裁」,請示是否可以增加副刊內容,例如旅遊、飲食、文化的軟性文章。張劍虹隨即到黎智英位於《蘋果》大樓二樓的辦公室請示黎智英,但馮的建議被黎否決。

案情摘要

【控方部分供詞】

●「從犯證人」張劍虹: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在被警方拘捕獲保釋期間仍未有收手,照開訪談節目邀訪末代港督彭定康和前美國軍方高層乞求「制裁」中國,還沾沾自喜稱「最近啲嘉賓都好猛」「好有影響力」「講佢要講嘅,請求美國做嘢去『保護』。」

●「從犯證人」陳沛敏:覺得黎智英對「非和平示威手法,會用一種『諒解』嘅態度」。例如,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事件中,根據黎智英給她的指示,「我會理解為佢(黎智英)唔想個『運動』消失或者停止,所以佢(黎)對於衝擊立法會,好多人覺得唔係和平示威活動,會叫我哋採訪多啲佢哋(示威者)心聲,等公眾『諒解』同『明白』佢哋點解咁做。」

●「從犯證人」陳梓華: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不斷鼓吹對抗政府,又下指令游說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故他曾發訊息警告黎智英注意「自身安全」。黎智英當時以英文回覆稱會「戰鬥到最後」云云。黎智英當時想表達就算香港國安法實施,都應堅持繼續「抗爭」和推動「制裁」。

【辯方部分供詞】(黎智英)

●被問到是否同意「美國肯定會報復直至取消香港自治待遇」,黎稱他「不完全同意」美方會「報復」,但同意美方會「改變」香港的地位。

●控方問黎是否提倡「制裁」中國官員、「制裁」中國科技產品,黎同意他提倡「制裁」,認為是「改變中國」的方法之一,又同意他提倡美國「制裁」是為阻止香港國安法生效,並想特朗普「拯救」香港。

●2019年11月19日,《蘋果》推出所謂「撐學生 抗暴政」的計劃。黎回應控方及法官提問時承認是想藉此計劃延續所謂的「抗爭」。

●控方在庭上展示黎智英與逃犯袁弓夷於2020年5月28日的訊息。袁稱他想製作一段影片,響應《蘋果日報》的「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的目的,包括敦促美國總統特朗普及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駐軍「保護香港」。黎承認他讓袁弓夷利用《蘋果》作出發布片段的平台,並承認《蘋果》提供拍攝場地及團隊予袁拍片。

關鍵問題「三不知」 庭上屢「失憶」改口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在審訊期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多次「失憶」,多個關鍵問題都以「不知道」、「不記得」、「不認識」回應。例如,他曾在庭上矢口否認2019年與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見面時提過「制裁」,惟辯方後來在庭上指黎曾接受何俊仁網台訪問時自言與蓬佩奧單獨會面期間,曾請求蓬佩奧「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官員,且《蘋果日報》當時就此發表報道,令黎智英不得不改口承認稱:「我當時必然有咁講過,只係𠵱家唔記得咗。」他承認自己確有向蓬佩奧提過「制裁」。在法官的追問下,黎智英同意有關的報道準確。

黎智英在作供時,曾為其向《蘋果》下達編採指示一事辯解,聲稱與《蘋果》管理層的訊息往來「並非編採指示」。不過,根據辯方引述黎智英與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的訊息對話,黎智英發給陳的內容提到:「明天是否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令指責他們的市民反省。我們不用理會不認同的人士,我們站在年輕人的一邊,令社會大眾明白他們的苦衷和心聲,為他們得以平反。」

法官李運騰關注黎智英向陳沛敏發出的信息是否為「指示」。黎智英聲稱這只是「建議」,李官隨即追問。黎不得不承認,稱可理解此為「指示」:「這只是其中一次罕見的事例。」

李官續問黎是否認為合適時就會向編輯部提出「指示」或「建議」。黎再辯稱:「我曾提及我有畀指示嘅其他事例,但我『唔記得』仲有呢次事例,你可以理解此為『指示』。」李官再追問黎智英就報道衝擊立法會的事例是否反映黎智英要求《蘋果》編採依特定方向報道,黎對此表示同意。

辯方就黎智英2019年7月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及時任國務卿蓬佩奧會面提問,黎當時堅稱會面期間並無提及任何有關「制裁」的內容,聲稱只是希望對方「為港發聲」、「支持香港」。

不過,辯方其後展示《蘋果》在2019年7月25日的報道,提到「黎智英稱,早前與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會面時,對方問他,美國可以怎樣做?他認為,美國可以制裁現時有份鎮壓和打擊今次運動的香港和大陸(內地)領袖」。

被問及有關報道內容時,黎隨即改口,承認當年應曾向蓬佩奧談及美國應向中國以至香港特區官員實施「制裁」,只是現在「唔記得」。

責任編輯: 文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