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獲的虛假保密令。(香港文匯報記者鄺福強攝)
檢獲的虛假警察委任證。(香港文匯報記者鄺福強攝)
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督察鄺穎。(香港文匯報記者鄺福強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本周二(12日),東區警區接獲一名51歲本地女子報案,指她早前接獲一通來自內地、自稱為內地公安的電話,指事主涉及洗黑錢罪行,要求交出30萬元保釋金。事主不虞有詐,遂於銀行提取30萬元現金,其後一名23歲本地男子,相約事主於本周一(11日)會面。當日,該名男子向事主展示一張虛假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另外亦出示一個偽造的內地檢察院發出的保密令,並要求事主交出30萬款項。事主信以為真,因此全數交出款項。翌日,事主再次接獲電騙電話,被要求再交出30萬保證金,由於事主懷疑被騙,因此報案求助。

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督察鄺穎今日(14日)表示,刑事部探員接報後,隨即連同事主前往與騙徒會面的地點及部署拘捕行動,最後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警」罪拘捕該名男子。警方其後在被捕人住所,檢獲偽造的內地檢察院文件和另一張偽造警察委任證,經深入調查後,該名被捕男子同時牽涉另外4宗同類型騙案,受害人介乎24至61歲,他們於今年7月7日至8月9日期間,分別接獲假冒內地公安的電話,要求他們交出保證金,而本案中的被捕男子,身穿整齊西裝,並向每名受害人展示虛假的香港輔助警察委任證,以及仿真的內地檢察院公函,從而要求4名受害人繳交款項,令他們被騙去共110萬元。

被捕人已被扣留調查,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被捕。初步調查顯示,疑犯獨自犯案,而每次收取受害人款項後,均會獲得約5,000元報酬。而受害人除把現金交予騙徒,亦會透過轉賬方式把款項轉去指定的賬戶。

(香港文匯報記者鄺福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