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推出購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便民服務新舉措,符合條件的繳存人及配偶可一次性申請提取購房合同簽訂當月之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支付首付款。
根據新政,申請人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在天津市行政區域內通過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按揭貸款購買存量房屋;購買存量房屋時,在承辦存量房屋交易資金監管業務的商業銀行(下稱託管銀行)辦理資金託管服務;託管銀行已與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展相關業務聯網合作。
符合條件的職工在買賣雙方與託管銀行簽訂資金託管協議後,即可持本人身份證件、資金託管協議、《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存量房交易首付款申請書》等材料,在託管銀行網點一站式辦理提取業務。業務審核通過後,提取資金將直接劃轉至交易資金託管賬戶,待不動產登記完成後再劃轉至賣方賬戶。目前建設銀行、工商銀行在天津的各區業務網點已開通此項服務。
據悉,該政策具有顯著便民優勢:職工無需先行墊資再報銷,可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支付首付款;在銀行網點可同步辦理資金託管和公積金提取,實現就近辦、當場辦結;可自由選擇貸款銀行,不受提取業務辦理銀行的限制;辦理該業務後因購買同一套住房申請公積金(組合)貸款的,已提取金額納入貸款額度計算範圍。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時提醒,申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後,出現相關房屋買賣協議或資金託管協議撤銷、解除或確認無效等情形的,應及時退回已提取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的資金;涉嫌騙提套取或存在違規提取等情形的,不予受理此項業務。
(來源:中新網)
責任編輯:
梁存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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