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新加坡酒店業大亨王明星捲入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涉嫌貪腐案,於周一(8月4日)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另一罪名交由法官量刑時一併考量。《海峽時報》報道,王明星承認教唆易華仁,為他提供免費私人飛機多哈之旅。79歲的王明星罹患晚期多發性骨髓瘤等嚴重疾病,檢方未反對以罰款替代監禁,最終量刑將於8月15日宣判。
報道指出,2022年12月,王明星邀請易華仁乘坐自己的私人飛機,共赴卡塔爾多哈,還為易華仁支付所有高檔酒店住宿費,以及回程商務艙機票全部費用,總價值近2.1萬坡元(約12.7萬港元)。2023年5月,新加坡貪腐調查局(CPIB)調查易華仁,王明星在易華仁要求下,透過自己名下新加坡賽車公司開設賬單和支票,企圖用公司賬目掩飾相關開銷。
檢方不反對罰款替代監禁
檢方指出,王明星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教唆公務員犯罪兩項罪名,前者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後者最高刑期為兩年。檢方建議判囚王明星8周,但考慮到他患有不可治癒的癌症及血管疾病,監禁或危及生命,因此不反對辯方申請以罰款替代監禁。若法官接納罰款處分,最高罰金應為3萬坡元(約18.3萬港元)。易華仁案是新加坡近年最轟動的公職人員受賄案,他於2024年10月被判囚12個月,是新加坡近50年來首名罪成入獄的部長級別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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