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昂的男友安古洛(中)在車禍中受重傷。美聯社

香港文匯報訊 美國佛羅里達州聯邦陪審團上周五(8月1日)裁定電動車企業Tesla因其自動輔助駕駛技術存在缺陷,要對2019年一宗致命車禍負有部分責任,須向受害者家屬支付合共2.43億美元(約19億港元)賠償金。今次是Tesla首次因自動輔助駕駛導致第三方死亡而被定須承擔責任,判決可能引發更多類似訴訟。

案發於2019年4月25日,司機麥吉駕駛配備自動駕駛系統的Model S,以時速近100公里超速衝紅燈,撞到停靠路邊的一輛汽車,導致站在汽車旁的22歲女子萊昂死亡,其男友安古洛亦受重傷。陪審團裁定Tesla負有33%責任,須支付三分之一的補償性賠償共4,300萬美元(約3.4億港元),以及2億美元(約15.7億港元)懲罰性賠償。

原告律師施賴伯指控Tesla明知自動輔助駕駛僅適用於高速公路,卻未限制司機在普通道路使用,且隱瞞關鍵事故數據。Tesla辯稱肇事司機當時低頭撿拾手機導致分心,案件與自動輔助駕駛無關,將會提出上訴。法律專家指出,今次判決可能阻礙Tesla推進自動駕駛技術商業化的進程。

Tesla指原告錯誤歸咎責任

Tesla指裁決屬錯誤,只會損害汽車安全及整個行業開發和實施救生技術的努力,又指原告虛構故事,將責任歸咎在車輛身上,表明將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