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交所(0388)昨公布優化首次公開招股(IPO)市場定價及公開市場規定諮詢總結,新規定下周一生效。新規定包括國際配售最低比例調整、發行人可選擇公開認購有沒有回補機制等,同時續就街貨流通比例諮詢市場。港交所指出,現時港股近90%的市場交投來自機構投資者,新機制更能平衡散戶與大戶的利益,避免公眾持股少而導致價格扭曲,新規讓港股市場定價機制更趨成熟,可增強國際資本信心,鞏固本港全球主要IPO市場的地位。 ●香港文匯報記者 周紹基
今次上市規定的主要變化,在發售及定價機制方面,國際配售最低比例由原建議的50%,下調至40%。而為保持靈活性,港交所容許上市申請人在分配機制上「二揀一」,分為「機制A」及「機制B」。當公開認購部分超額認購倍數逾100倍時,在機制A中,原建議公開認購部分最大回撥百分比,由20%上調至35%。而機制B則要求發行人事先選定一個分配至公開認購部分的比例,下限為發售股份的10%,上限為60%,並無回補機制。
機制A回撥上限35% B不設回補
在上調定價方面,港交所表示,經考慮諮詢過程中回應人士所述的實際困難,將不會實施建議的上調定價靈活性機制。此外,諮詢總結保留現有基石投資者6個月禁售期規定,並規定發行人符合最低公眾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規定。新制將於8月4日生效。
今次是本港IPO市場定價機制27年來,首次作出改變,港交所認為,新的新股定價及股份分配建立將更靈活、清晰及透明。今次的諮詢收到1,253份意見,當中採納大部分建議。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昨指出,今次改革能平衡不同投資者需求。現時本港新股的交易規模,比20多年前大5至10倍,且市場有近90%的市場交投,均是來自機構投資者。因此,在制定規則時,必須考慮機構投資者的參與度。
有需要確保機構投資者分配比例
她補充,配售部分的機構投資者在定價過程中,常與發行人討價還價,認為若在新股定價機制中無足夠的定價者,定價可能不夠準確,因此需要引入適當規則作調整,以確保機構投資者、全球投資者及散戶,在新股發行股份取得平衡的分配比例。港交所希望透過今次改革,令香港發展成為國際資本的主要目的地。
伍潔鏇表示,正與市場持份者及監管機構合作,期望就提升上市制度整體競爭力諮詢市場意見,預計數個月後正式進行諮詢。
另外,港交所亦就持續公眾持股量的建議,展開進一步諮詢,諮詢期將於10月1日結束。就初始公眾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港交所針對不同發行人、其市值有一系列規定。包括提出建議設「替代門檻」,其中諮詢建議A+H發行人的公眾持有H股,須達10億港元市值或5%公眾持股量。非內地註冊成立的公司及無其他上市股份的H股公司替代的門檻,則改為10億港元市值及10%公眾持股量。
公司根據市值擬設不同街貨比例
此外,有關諮詢還包括:建議就不同市值的上市公司,設有不同水平的公眾持股比例;日後上市公司不會僅因公眾持股量不足而停牌,但會加上股票標記;若公眾持股量不足的公司未能於18個月(GEM:12個月)內,恢復規定的持股量則仍會被除牌;以及要求上市公司增加月度報告,以確認它們的持股量是否充足。
伍潔鏇指出,現時的新股市場非常活躍,正在處理中的申請數目更創下紀錄。這次改革的目的是提升新股定價及分配機制,希望盡快實施新規,讓更多正在申請上市的企業可以受惠,而不至於錯失發行新股的時機。她相信,進一步優化《上市規則》中的這些規定,相關改動將令香港與全球國際標準接軌,能充分保障股東權益,並增加香港市場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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