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穩定幣條例》昨日正式生效。隨着《穩定幣條例》下的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實施,發行法幣穩定幣的業務成為一項須取得牌照的受監管活動,香港金管局官網昨日更新資訊,列出監管制度的相關詳情,包括:穩定幣發行人發牌制度、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的監管,以及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紀錄冊。金管局昨日起至9月30日期間接受首輪穩定幣發行人牌照申請,首張牌照預計明年初發出。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黎梓田
根據金管局官網資料,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紀錄冊載有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的名稱及基本資訊,公眾可透過紀錄冊獲取最新的已獲發牌機構名單,截至昨日尚未有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相關列表將會適時更新。
數十家機構擬申請穩定幣牌照
過去一年香港金管局推進穩定幣應用場景的沙盒測試,並逐步明確監管口徑與申請路徑,如今參與機構將從測試走向正式監管體系下的發幣與流通。根據市場消息,已有數十家機構表示將會申請穩定幣牌照,包括京東幣鏈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圓幣創新科技有限公司、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合組財團等。
金管局將在2025年8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接受首輪穩定幣發行人牌照申請。金管局副總裁陳維民早前表示,可申請與單一法幣掛鈎的穩定幣牌照,也可申請與一攬子法幣掛鈎的穩定幣牌照,但申請時需明確說明幣種。陳維民當時強調:發牌門檻很高,首張牌照預計明年初發出。
現穩定幣發行機構有6個月過渡期
此外,金管局表示,將設6個月過渡安排,處理之前在香港已有穩定幣發行業務的機構,包括向有能力遵守監管規定的發行人,發出臨時牌照;若發行人未能在條例生效後3個月內符合相關要求,須在法例生效後4個月內有序結束在香港的業務;如果金融管理專員未能信納發行人有能力符合發牌準則及監管規定,發行人要在接獲拒絕通知後一個月內有序結束香港業務。
此前金管局多次強調「高門檻」、「首批僅數個牌照」、「預先溝通」的態度,被市場解讀為「邀請制」。香港金管局人士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邀請制」並非官方說法,更多為一種市場解讀。「邀請制(by invitation)」並未完整反映金管局的發牌模式,因為事實上有意願、有興趣申請的機構,均可事先主動與香港金管局溝通發牌事宜。
需考慮使用場景是否成熟等因素
對於企業而言,獲得穩定幣牌照後,即意味在跨境支付、供應鏈金融、資產代幣化、零售支付及金融科技服務等領域開展穩定幣相關業務,可獲得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拓展市場、增強金融競爭力等多種益處。香港金管局總裁余偉文日前亦表示,至今已經有數十家機構主動接觸金管局團隊,有的明確表示有意申請穩定幣牌照,有的屬於初步探路性質。
余偉文近日還稱,「金管局已明確表明,在初階段充其量只會批出數個穩定幣牌照,換言之,失望者不在少數。」香港金管局人士也向媒體表示,發牌是一個龐大的工程,需要考慮申請文件是否齊全、使用場景是否成熟等因素,因此「2026年年初是否一定會發牌」仍有變數,更多只是一個預估時間。
穩定幣發行人牌照申請及注意事項
1.8月1日至31日期間,考慮申請穩定幣發行人牌照的機構,可透過電郵stablecoin_licensing@hkma.gov.hk聯繫金管局,讓金管局可傳達監管期望並適當提供反饋。
2.決定提出申請之機構,應於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或之前向金管局提交申請。
●金管局發布《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監管指引》以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持牌穩定幣發行人適用)》,列明對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的監管期望。(此兩項指引已於2025年8月1日生效)。
●金管局提醒市場參與者,在進行公眾溝通時應謹慎行事,避免發表可能被誤解或造成不切實際期望的言論。其中,根據《穩定幣條例》,虛假聲稱自己為持牌人或申請人均屬違法。
●截至昨日,金管局尚未發出任何牌照。公眾日後可參閱金管局網站上公布的持牌穩定幣發行人。
資料來源:金管局
製表:記者 黎梓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