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張寶峰)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官網公布司法文書顯示,著名京劇表演藝術家李勝素、于魁智遭遇網絡名譽侵權一案已取得進展,違法造謠者已經受到行政拘留的法律制裁。此事也再次證明:網絡並非法外之地,任何主體均應當在合法範圍內發布言論,切勿逾越法律底線、肆意傳播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相關內容,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7月30日,北京公安機關對本案處罰結果進行文書公開:「現查明2025年6月11日10時許,魏**利用信息網絡在微信群『李勝素粉絲全國後援七群』中發送侮辱性言語並配圖對李勝素進行侮辱,後被民警查獲。經查證,魏**的違法行為屬於北京市公安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中利用信息網絡公然侮辱他人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現決定給予魏**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執行方式和期限:自2025年7月27日至2025年8月1日在北京市**區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同時,承接本案的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已發布信息指:近期,部分網絡用戶惡意曲解京劇演員李勝素女士及于魁智先生(下文稱:二委託人)在香港大公文匯的採訪內容,持續發布、傳播針對二委託人的侮辱、誹謗性言論,造謠手段包括但不限於「利用照片造黃謠」「惡意編造所謂『于魁智先生曾撰寫文章《痛並反思》』」等,二委託人的名譽因此遭受了嚴重侵害,遂第一時間委託本律師事務所針對此次疑似有組織的網絡暴力事件全面啟動法律追責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訴訟、報案等。
6月9日和6月15日,香港文匯網、大公文匯網和香港文匯報,先後播發和刊登了記者對應邀赴港演出的中國國家京劇院著名京劇表演藝術家于魁智、李勝素的專訪。兩位藝術家詳細介紹了本次赴港演出的相關劇目和演員陣容情況,並對京劇藝術能夠成為促進香港與內地文化交流的紐帶,以及香港觀眾對京劇藝術的喜愛和支持給予了積極評價。
然而,視頻節目播出後,內地個別自媒體和網民,不顧視頻報道的訪談背景和完整內容,擅自進行惡意剪輯,將十分鐘左右的視頻節目內容縮減成28秒,斷章取義,惡意解讀兩位藝術家的訪談內容。一些不明真相的自媒體和網民,更是以此為噱頭,不顧事實,惡意傳播,大肆渲染,對兩位藝術家進行造謠污衊和人身攻擊,以此博取眼球,吸引流量,抹黑京劇藝術,挑撥演員與觀眾之間的良好關係,煽動內地觀眾與香港觀眾的對立情緒。
更有甚者,部分用戶躲於暗處,通過僱傭水軍及不明真相的粉絲等方式,對李勝素、于魁智兩位藝術家展開個人品德攻擊,發布與客觀報道完全不符的虛假照片等內容。此類行為已徹底脫離藝術探討範疇,帶有明確的惡意抹黑與攻擊目的,嚴重損害了兩位藝術家的個人形象與名譽權,對正常的網絡文化環境造成了不良影響。
6月19日,李勝素正式委託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啟動名譽維權訴訟程序,以法律手段捍衛自身合法權益。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受託針對實名主體提起訴訟,要求實名主體依法承擔向李勝素女士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侵權法律責任。至7月30日,北京公安機關正式公開對本案處罰結果。
該事件再次印證:網絡無邊,法律有界。公民在網絡平台可以各抒己見,但在享受言論自由的同時必須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尊重事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不能為所欲為、隨意在網上發布、傳播未經證實的信息內容,更不可在網上散布謠言或虛假信息。網絡世界不是法外之地,若不良自媒體及相關主體持續傳播不實信息、煽動對立情緒,必將受到法律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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