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文。香港文匯報記者裴亦菲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胡恬恬)在大型運動賽事中,運動員的用藥規範與即場醫療決策可直接影響賽事公平性與選手健康。香港消防處救護主任協會主席王俊文指出,反興奮劑是國際體壇的核心規範,運動員醫療用藥需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為此,粵港澳三地醫療人員早前已在廣州參與了由北京專家指導的反興奮劑線上課程,部分人員更參與實體培訓,以求在不影響運動員比賽的前提下,更規範用藥與治療。

王俊文指出,香港雖設有反興奮劑機構,且曾參與2008年北京奧運馬術賽事與2009年東亞運,但時隔多年再辦大型賽事,對救護行業仍是挑戰。

他強調,關鍵在於理解「反興奮劑類藥物並非絕對禁用」的原則。若必須用於運動員治療,則須嚴格遵循「治療用藥豁免」(TUE)程序申請。他舉例指,在氣促、過敏、心臟驟停等個案中或有機會使用到興奮劑類藥物,運動員須證明因特定病情需使用該藥物並經主辦機構批准,方能在藥檢時免被視為違規,否則若被檢出未經批准的禁藥成分,有可能被褫奪資格。

醫生有權按傷勢終止參賽

被問及若有運動員於賽場拒絕接受治療,王俊文指醫療決定權在醫管局的醫生手上,「若醫生判斷運動員(如疑似腦震盪)不適合繼續比賽,有權終止其參賽資格。」他強調,醫療團隊尊重患者意願,「如果運動員清醒並明確拒絕接受治療,我們一般會尊重。」他指若屬消防處救護車處理個案,拒治者需簽署相關表格。此外,若醫生評估風險極高,除給予忠告外,亦會向裁判報告情況,「裁判亦有權基於安全考量終止該運動員作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