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康敬)平等機會委員會昨日推出《如何在工作間支援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僱員》指引,從「推廣職場精神健康」「認識精神健康欠佳的徵狀」「如何應對職場精神健康的挑戰」三方面介紹,讓僱主及僱員理解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僱員面對的挑戰,掌握與他們溝通的技巧,以及提供適切的支援。指引中舉例多項實際可行的調適安排,如將大型工作項目拆為可管理的目標與任務等。
平機會行政總監(營運)朱崇文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及復元人士是受到《殘疾歧視條例》保障,僱主不能基於僱員有此殘疾而給予他們較差待遇,包括拒絕聘用、辭退或不給予培訓和發展機會。僱主可以為他們提供合理的調適,除非提供這些調適會為僱主造成不合情理的困難。
平機會建議了多項在員工不同情況下實際可行的調適安排,包括將大型工作項目拆為可管理的目標與任務;適時給予正面鼓勵;提供安靜空間,協助員工調整情緒與放鬆;調整工作時間,或允許員工在一段時間內以兼職方式工作;允許請假或提早離開崗位前往求診;給予定時小休;以及容許暫時在家工作和彈性上下班時間等。
平機會政策、研究及訓練主任張智敏表示,指引包括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的自身經歷分享,並為僱主提供一系列建議及注意事項,以促進僱主與有精神健康需要僱員之間的理解與溝通。如與受精神健康問題困擾的員工溝通,可先思考員工當前需要的支援,表達同理心和理解,時刻尊重及保護隱私。
指引又詳細解釋了何謂工作的固有要求和合理調適,平機會主管(政策、研究及培訓)徐妤婷表示,僱主需要明確職位的核心職能,如具備與客戶有效互動的良好溝通能力,相較之下,有禮貌的電話應對技巧則並非工作的固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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