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繼前日通過《2025年立法會(權力及特權)(修訂)條例草案》後,昨日再通過兩項決議案,以優化立法會的運作。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會後形容立法會邁上新里程。此次透過修訂特權條例、立法會議事規則,引入《立法會議員守則》,構建規範立法會議員權責、言行的完備制度,讓市民更有效監察議員表現,為議會長遠健康發展奠定更堅實基礎。新制度有助建立更高標準的議會文化,進一步贏取市民的信任與尊重,必然吸引更多德才兼備的賢能人士踴躍投身議會,持續提升議事質素和效率,更好地服務市民、貢獻國家。
立法會作為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議員的言行舉止理所當然應受到高標準的規管,尤其是完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市民對議員理性議政、為民謀福的期望和要求更高,更需要有清晰明確、權責相符的監督機制,確保議會與時並進、高效運作,切實回應推動香港繁榮進步、市民安居樂業的社會訴求。
本屆立法會是在完善選舉制度後產生的首屆立法會,此次議會主動提出優化立法會運作的方案,重塑更清晰、更完善的監督議員履職制度,增強立法會運作的透明度和問責性,充分體現本屆議會在「愛國者治港」原則下,加強「自我監督、自我完善」的責任擔當,以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高標準履職盡責,加速香港由治及興,讓市民分享更多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豐碩成果。
此次完善議員履職制度的方案,核心在於修訂特權條例,同步制定《立法會議員守則》,藉此明確訂定議員的行為操守與履職要求,改善現行的利益申報機制;守則訂明議員應遵守的行為操守和工作表現要求,包括必須出席會議、參與表決、與社會各界保持聯繫、定期提交工作報告等;此外,守則設立分級處分機制,針對議員不當行為的嚴重程度,作出相應懲處,最高可至停職停薪。
守則訂立的規範全面系統、明確具體,而且虛實並重、寬嚴兼濟,具有足夠的約束力與懲戒性,被外界形容為「有牙老虎」。市民可以根據守則監察議員的履職表現,議員更自覺自律追求精益求精,以更優質貼地的服務回饋市民、向公眾問責。
立法會議員作為民意代表,肩負準確反映民意民情、為民效勞的神聖使命,扮演促進政府和市民暢順溝通的重要橋樑角色。完善議員履職制度,釐定議員行為操守、工作表現的明確規範,讓有志成為議員的有能之士清楚了解身為代議士的責任所在,嚴格按照守則的規範服務市民,為改善香港治理效能盡心盡力,新制度不僅不會成為有心服務市民的人士參選立法會的阻力,反而是促進行政立法良性互動、實現香港良政善治的強勁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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