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子明

立法會昨日首讀及二讀《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現時方案已經取得合理平衡,法院也表明行政、立法機關有彈性酌情空間,希望議員可以實事求是、理性持平地審議。特區政府設立有關替代框架以執行終審法院的判決,符合法治精神,顯示特區政府尊重終審法院裁決、維護法治。包括立法會議員在內的社會各界,應實事求是、理性持平探討相關議題,保持香港社會團結和諧。

終審法院於2023年10月27日頒令,要求特區政府須在當日起的兩年內確立同性伴侶關係替代框架,使同性伴侶關係能獲法律承認。眾所周知,終審法院裁決在本港擁有絕對的法律效力,並對特區政府具有約束力,特區政府不能違反終審法院裁決。因此,特區政府必須履行相關的義務,推出適當的替代框架。

正如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設定的替代框架是符合法庭裁決的方案,是局方經過詳細研究及充分考慮法律意見而制訂。他指出,香港的合法婚姻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制的異性婚姻,終審法院的裁決肯定了在基本法下保障的婚姻只限於異性婚姻,終審法院裁定特區政府有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關係獲法律承認及有法律效力,對特區政府有約束力,如果違反就是違反法治。

法治是香港經濟、投資者信心及賴以成功的基石,違反法治後果嚴重,等同動搖香港的成功基石。特區政府履行相關義務,反映特區政府尊重法治、尊重法院按照現行司法制度作出的合法裁決,鞏固香港的法治根基。

目前,社會對特區政府推出的替代框架存有分歧。一方面有意見認為,特區政府給予同性伴侶權利仍然不足夠,甚至有可能違反終審法院的裁決;另一方面,有意見則擔憂,設定登記機制等於變相承認同性婚姻,或會動搖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

事實上,終審法院一致判決確認,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證和保障的婚姻憲法自由,只限於異性婚姻,並將同性婚姻排除在外。

曾國衞昨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二讀《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發言時亦指出,現時建議設立的法律承認機制,亦只限於同性伴侶關係,絕對不等同於男女婚姻關係。這些都是十分清楚而明確的,絕對沒有任何轉圜的餘地。「在制訂相關法律承認框架時,我們已作出詳細研究和審慎考量,一方面符合法庭的裁決要求,滿足有關人士的『基本社會需求』,以履行特區政府的積極義務;同時亦顧及香港的實際情況、社會整體利益和公眾期望,取其平衡,務求形成一個『最大公約數』,盡量為各方所接受。」

尊重法治、包容理性是本港的共同價值觀,此次特區政府推出的替代框架已盡最大努力取得合理平衡,立法會議員、社會各界應客觀持平,實事求是地進行審議、討論,積極優化、完善方案,避免情緒化爭拗,維護本港當前包容共濟、融和團結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