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蔡學怡)港人近年對網約車的需求殷切,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傳媒表示,網約車監管制度雖然涉及複雜的問題,但特區政府不會迴避,必須拿出解決方案,故已要求運輸及物流局透過七大原則,制定規管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立法方案,包括須制定有關車輛規管、保險、司機駕駛資格,以及網約車服務平台的營運要求等。他指出,社會已就網約車服務須以立法形式規管有共識,惟對於網約車和的士共存的立法方案存在不同意見,因此可先處理較有共識的問題,定下立法框架,之後再聚焦處理存在較多不同意見的其他技術細節問題。

李家超表示,網約車監管方案涉及的問題複雜,涵蓋廣泛因素、多個角色和多方面利益,包括網約車的合法性、車輛和乘客的安全保障、保險、司機的水平;網約車和的士如何共存;的士司機和營運者如何利用網約提升服務和增加營運空間;以及如何提供整體有效的點對點交通服務等。

李家超要求運輸及物流局按照七個原則制定立法方案:第一,須制定規管網約車服務平台運作,定下標準和責任,並說明營運要求,以確保有效管理網約車服務和安全運作。第二,須制定有關車輛的規管要求,以確保網約車服務的質素和安全。第三,須制定司機駕駛資格和要求,以確保網約車司機的駕駛服務安全。第四,制定適當的保險要求,以保障乘客安全和利益。第五,須為的士服務制定網約營運環境,以提升的士營運效能和營業空間,既為市民提供更好的的士服務,亦提供新的的士營業空間。第六,須營造網約車和的士共存環境,為市民提供優質網約點對點出行服務。

先處理較有共識問題

至於第七點,他指由於網約車和的士共存的立法方案涉及問題複雜,社會有很多不同的意見,但社會同時已有清晰的共識 ,就是須以立法形式規管網約車服務,保障乘客安全。因此,運輸及物流局可先處理較有共識的問題,定下立法框架,之後再聚焦處理有較多不同意見的其他技術細節問題,「我期望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充分討論政府的建議,政府亦會聽取意見,並細心研究,盡快提交立法草案。」

李家超強調,立法框架原則是讓網約車與的士共存,除了提供市民優質方便的服務外,亦要營造有利的士營業新空間。

他指出,社會對發牌量存在不同意見,所涉及元素複雜,必須凝聚共識,故決定先制定立法框架再行處理,「首先將有共識的事情處理好,我們走了第一個大步,接着剩下技術的小步將聚焦處理,並會多聽意見、多作研究再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