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張帥 武漢報道)7月14日,據湖北省人民政府網站消息,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更加務實有效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至15天。

目前,國家規定的基礎婚假天數為3天。《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婚假。但關於延長婚假的具體標準,沒有明確規定。

湖北婚假從3天延至15天。圖為年輕的旅遊愛好者在湖北恩施一處景區跟着跳舞。記者張帥攝

鼓勵高校把戀愛、婚姻、生育選擇納入教育內容

除了將婚假從3天延至15天,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今次印發的通知還提到,將推進高學歷群體轉變婚育觀念,鼓勵高校把戀愛、婚姻、生育選擇納入教育內容,並鼓勵高校和科研機構為高學歷群體提供婚姻、家庭和生育方面的諮詢和幫助。

責任編輯: 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