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涉嫌貪腐案的庭審原定周一(6月30日)舉行,內塔尼亞胡周日在耶路撒冷地方法院參加臨時閉門聽證會,討論他最近提出將庭審推遲兩周的請求。經討論後,法官取消原定舉行的聆訊。美國總統特朗普則於上周六在其社媒Truth Social上發文,為內塔尼亞胡辯護。路透社稱,尚不清楚特朗普的帖文是否影響了法院的裁決。
特朗普指出,「以色列總理不可能因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而被迫整天坐在法庭上。檢察官對內塔尼亞胡的所作所為是瘋狂的,這是一場政治迫害。」特朗普稱,美國每年花費數十億美元來保護和支持以色列,遠遠超過對任何其他國家的投入,美國不會容忍這種行為。
罪成或囚10年
據悉對內塔尼亞胡的質證已於6月3日開始,預計需一年時間完成。他此前請求法院推遲庭審,但被法院駁回。情報機關摩薩德及軍事情報局負責人最新提出內塔尼亞胡需處理「首要的外交、國家和安全問題」,法官最終同意推遲聆訊。
2020年初,以色列檢方以受賄、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3項指控,正式起訴內塔尼亞胡。在第一宗案件中,內塔尼亞胡及其妻子薩拉被控收受億萬富豪餽贈價值超過26萬美元(約204萬港元)的奢侈品,包括雪茄、珠寶和香檳,以換取政治回報。另外兩宗案件則指控內塔尼亞胡試圖與兩家以色列媒體進行談判,以獲得對其有利的報道,內塔尼亞胡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2020年5月法院首次開庭審理該案,內塔尼亞胡因此成為以色列首名接受司法審理的在任總理。去年12月,內塔尼亞胡首次因涉嫌貪腐案出庭作證。
據以媒報道,若罪名成立,內塔尼亞胡因受賄面臨的刑罰將是最高10年監禁,因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面臨的刑罰合計最高3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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