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畢文泰
時值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五周年,夏寶龍主任於2025年6月21日在港出席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五周年論壇,夏主任的鏗鏘致辭猶在耳畔。作為親歷香港由亂及治的法律工作者,回望這柄法治重器落地生根的歷程,我更深刻體悟到「法者,治之端也」的真義——五年來,國安法不僅重塑了香港憲制秩序,更增強了「一國兩制」的制度韌性,讓東方之珠在法治鋼骨上綻放新光華。
一法安香江:法治根基築牢發展底盤
猶記2020年國安法甫出,筆者正代理數宗涉及跨境商業糾紛的案件。彼時部分外企對港法治信心動搖,某歐洲客戶曾憂心忡忡詢問:「動盪中的香港,契約精神能否存續?」而今日答案已鐫刻在現實中:隨着國安法清朗社會環境、司法機構嚴正執法,諸多企業不僅擴大在港投資,更有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夏主任強調的「五個有目共睹」,恰是法律人每日見證的日常——從高等法院外井然有序的排隊入庭人龍,到國際仲裁中心年度受案量創歷史新高,法治「金字招牌」的含金量,正在國安法夯實的根基上熠熠生輝。
雙軌護國安:制度創新彰顯治理智慧
作為經常處理跨境案件的律師,筆者對中央與特區法治協作的治理智慧感觸尤深。去年協助某港資企業申請認可內地法院的商事判決時,親歷兩地司法機構在國家安全框架下的高效銜接:當案件涉及跨境股權糾紛可能影響金融穩定時香港高等法院依據《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審慎審查,最終在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前提下,依法裁定認可內地判決並凍結涉事資產。這種中央事權把關與特區司法程式有機協同的機制,恰如夏主任所言,既築牢「憲法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更彰顯「一國兩制」下制度創新的治理效能。某些西方輿論曾質疑兩地判決互認會削弱香港司法獨立,而我們以專業實踐向國際社會證明:當香港法院援引國安法精神審慎行使裁量權時,普通法體系與國家安全需求的創造性融合,正為跨境司法合作注入更強制度韌性。
改革促融合:法治協同啟動灣區動能
國家安全是琴身,法治創新是琴弦,唯有琴身穩固,琴弦方能奏響發展強音。夏主任提出「以開放促高質量發展」,深合大灣區法律人的實踐體悟。近期代理香港創科企業赴前海發展,親身經歷「一國兩制三法域」的規則銜接:依託最高人民法院大灣區司法規則銜接指引,企業成功實現香港仲裁裁決在深港兩地的同步執行;通過粵港跨境公證協作機制,公司股權變更手續耗時大幅縮短。這些微觀實踐印證着宏觀判斷——當國安法築牢底線,香港法治優勢便能更深度賦能國家戰略。
結語:法治薪火代代相傳
我們該如何守護香港未來?答案就在夏主任擲地有聲的囑託中:善用法治「金字招牌」,在變革中開拓新局。作為法律人,我們當以專業力量推動國安法深入人心,以創新思維促進規則銜接,更要以赤子之心培育法治信仰。須知香江波濤浩蕩處,法治明燈永護航——這既是國安法五載給予的啟示,更是我們對香港下一個輝煌五年的莊嚴承諾。
(作者為香港湖北社團總會副會長及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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