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量童

香港國安法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相輔相成,構築起維護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國家安全有保障,香港營商環境更好。特區政府、社會各界發揮軟實力和巧實力,向國際社會講好香港故事、中國故事,必定能吸引更多投資者來港創業致富、成就夢想,香港國際金融、經貿中心的優勢地位更加穩固。

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同日以全國性法律形式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中,在香港特區公布實施。2024年3月8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正式刊憲並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同月19日二讀、三讀通過。其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由行政長官李家超簽署,於同年3月23日刊憲生效。香港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進入由治及興新階段。

完善國安法律 保障香港繁榮穩定

香港擁有「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是國家最開放、最自由的國際城市,容易成為外部勢力打「香港牌」、遏止中國發展的政治工具。回歸後相當長時間,香港法律由於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長期存有漏洞,導致違法「佔中」、修例風波等反中亂港活動層出不窮、愈演愈烈,一度使「一國兩制」底線遭受嚴重挑戰。公布實施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使「一國兩制」實踐重回正軌,香港社會恢復了法治穩定,進入由治及興新階段。事實反映,完善國安立法天經地義,對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至關重要。近年,國際地緣政治局勢日益複雜,香港雖然實現了由亂到治邁向由治及興的重大轉折,但對於國安風險絕對不能掉以輕心。

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法律條文,有涉及編造虛假信息、抹黑、造謠、洩漏國家秘密、間諜活動等行為的懲處規定,這是國際慣例,歐美的國家安全法律也有類似規定,而且更嚴格。

特區政府官員一再強調,實施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充分尊重和保護人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仍然有效,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也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等基本權利和自由。

可是,本港和國際上有少數人不斷炒作、誇大國安法律打壓言論自由的假象,令一些新聞工作者、金融分析師,甚或國際智庫研究員產生所謂誤墮法網的擔憂,繼而誤導輿論、抹黑香港。

事實上,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時,不論執法、檢控都嚴格依法辦事;特區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涉及違反國安法律的案件,司法機關都作出公平公正的審訊和判決。國安法律只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和個人。

向國際說好國安港安故事

特區政府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智庫組織成員等機構和人員,應持之以恒與外國駐港使領館、外國商會、外國記者組織、國際金融等機構保持緊密溝通,清楚解釋、說明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立法原意和執法準則,香港實施相關法律,只是為了把真正的不法分子繩之以法,絕不會「把嬰孩連同洗澡水一起倒掉」;香港多舉辦各類文化活動,包括邀請外國學生參與徵文、辯論比賽,讓在香港從商、工作和生活的外國人更清楚並相信,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針對的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保障廣大市民和外國投資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奉公守法的人,不會誤墮法網,根本無須擔心。

近期,香港多項國際排名大幅攀升。香港競爭力位列全球第三,是自2019年後首次重返全球三甲;香港再次被評為世界最自由經濟體,營商環境位列全球十大、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名列全球第三、人才競爭力重入世界前十,投資環境、國際貿易、商業法規和航空貨運量等一直保持世界第一, 惠譽、標普、穆迪三大評級機構均看好香港的評級。

在保障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前提下,香港盡力保持自由開放的社會氛圍,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香港的投資吸引力有增無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