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凌杰 浙江省政協委員 浙江省僑商會副會長

去年開始,民政事務總署聯同18區區議會啟動「18區日夜都繽紛」,在全港各區舉辦富地區特色和傳統文化內涵的活動,希望藉此帶動市面氣氛,助力地區經濟。一年多過去,活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總結經驗,香港在很多公共空間的管理上仍然比較僵化,令活動難以與商業運作很好地配合。對此,我們可以借鑒內地的一些做法,拆牆鬆綁,進一步激活經濟發展動力。

今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大力鼓勵發展大型活動、戶外和夜間經濟,並優化各項限制性措施。內地多地政府迅速響應,推出簡化外擺審批流程、設限時步行街等政策,刺激消費活力,成效顯著。

以浙江金華為例,金華市在72個商圈推行商業外擺,開展促銷活動200多次。新措施下,不僅有超過2,500商戶受惠,日均客流量也錄得15%增長,商戶營業額提升了20%,規範設置臨時攤點8,500多個,亦帶動1.2萬多人靈活就業。另邊廂,江蘇蘇州市城管局推出的「支持合規店外經營」系列舉措,明確讓各地可按需要,確定及公布允許開展店外經營的區域範圍、時段、業態,支持符合條件的商家進行店外經營、作業或者展示商品,又鼓勵店外經營的商家對外擺區域進行美化,令昆山市紫竹路這一商業外擺試點街區的餐飲商戶客流量同比增長超40%、營業額提升20%以上,市民就出店經營的投訴量大大減少80%。這些成功案例表明,放寬公共空間商業管制,能夠有效激活市場活力,帶動消費增長。

反觀香港,現時私人開發商業項目或商場附近的公共空間,即便開放予公眾,也不容許進行任何商業活動,如賣小食、賣手作等有金錢交易的活動均不獲准。即使早前稍有放寬豁免書政策,惟審批流程依然緩慢,申請需時逾月。這種較僵化的管制措施,限制了私人開發商利用公共空間創造經濟價值的空間,也阻礙了香港消費市場的多元化發展。

香港放寬公共空間商業管制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必要性方面,一是能夠為市民提供更多元化的消費選擇,滿足其個性化需求,從而刺激消費增長。二是能夠吸引人流,提升城市活力,打造更具吸引力的城市形象。三是放寬管制能夠帶動靈活就業,為創業者提供更多機會,緩解就業壓力。

至於可行性,首先是內地多地政府在放寬公共空間商業管制方面已取得顯著成效,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其次是隨着科技的發展,可以有效管理公共空間的商業活動,確保市容市貌和公共秩序。再者市民對於多元化消費的需求日益增長,放寬公共空間商業管制亦符合市民期待。

綜合來看,香港具備打造地區特色經濟、促進地區消費的動力和能力;應參考不同內地城市的做法,制定出符合香港特色的公共空間商業活動管理政策,為香港的消費市場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