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電台節目表示,穩定幣的底層是法定貨幣,日後可以電子資產形式,通過區塊鏈等科技用作支付功能。 香港電台視頻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黎梓田)香港《穩定幣條例》將於8月1日正式實施,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電台節目表示,穩定幣的底層是法定貨幣,日後可以電子資產形式,通過區塊鏈等科技用作支付功能。

許正宇指出,在應用場景方面,由於穩定幣具支付特性,當有服務或工程在「一帶一路」地區進行,而當地的貨幣滙率波動大或金融體系不太成熟,如以當地貨幣作支付會有一定風險,對方就可以使用穩定幣作支付用途,以突破跨境支付的樽頸。

許正宇表示,金管局對穩定幣發行人的監管大原則與傳統金融資產類似,發行人須符合儲備資產管理及贖回等規定,包括妥善分隔客戶資產,當穩定幣持有人提出贖回要求時,必須要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以滿足用家要求。

政府早前亦表明,爭取在條例生效的同期能發出監管指引,金管局近日就指引作詳細諮詢,內容提到,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的資本金,在任何時間不可低於2,500萬元,意味着即使營運虧損,股東亦必須及時增資以補充資本金。同時,穩定幣必須有等值高質、短期而流動性高的儲備資產支持,發行人不可向穩定幣持有人派發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