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針對俗稱「白牌車」的非法載客取酬活動,警方今日(6日)再次採取執法行動,派出便衣警員喬裝乘客「放蛇」,分由荃灣醫院前往葵涌邨,及由深井前往青衣一間學校,當兩輛私家車到達目的地後,警員表露身份截停兩名男司機及車輛調查。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乘坐非法載客取酬的車輛,若發生意外,第三者保險或失效,對乘客和意外方均失去應有保障。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廖偉倫表示,案中涉及車資交易分別60餘元和90餘元,兩名涉案司機分別38歲及60歲,他們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當中一人報稱無業,一人報稱司機,於Uber平台招客。至於兩輛涉案私家車分為Tesla電動車及日產七人車,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廖偉倫強調,根據現行《道路交通條例》,載客取酬的車輛必須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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