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嶺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等4人,被揭涉嫌利用職權將學生會公款中飽私囊。資料顯示,在2019年黑暴期間,本港多間大學的學生會淪為激進政治基地。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不少激進分子轉為「軟對抗」,如以賴卓賢為首的嶺大學生會就不時透過隱晦、高迷惑性及打「擦邊球」式的活動和文宣,散播反政府思想,甚至以學生會名義進行「軟對抗」,例如在校內免費派發帶有煽動「抗爭」意識的T恤,以及在校內刊物刻意加入所謂「民主牆」及「民主女神」圖像,鼓吹所謂的「抗爭」信息。
在黑暴期間,香港多間大學的學生會淪為激進政治基地,對院校造成重大傷害,故此大學近年陸續加強對學生會的管理,以保障院校及學生的福祉。其中,嶺南大學學生會當選內閣「昶」於今年3月1日正式上任,校方已於年初要求學生會於2月3日或之前簽署《嶺南大學學生會承諾書》,以保證學生會及其轄下組織須奉公守法、遵守校規,不作損害校譽行為等。
校方當時強調,嶺大學生會社團幹事必須擁護嶺大核心價值及遵守香港法律,若有任何幹事違反校規或此承諾書條款,學生會或其幹事將受到紀律處分,包括被暫停使用校園設施的權利、不受嶺大認可及支援,並不得使用「嶺南大學」之名稱,以及被撤回任何學術與非學術的特殊待遇。校方有權不時修改其手冊及校規,及其他類似文件,學生會必須時刻遵守所有文件之最新版本。
賴卓賢當時指稱校方要求簽承諾書是「家長式管治」云云,可見學生會一方面想獲得校方支援,卻又不想承擔任何責任。至4月10日,嶺大決定終止與學生會協商承諾書條文,並展開優化學生社團註冊程序,有意成立學生社團的同學需向學生事務處申請,並簽署《學生領袖約章》,方可獲得校方所提供的資源使用權。
香港多間大學學生會出現財務混亂等亂象早已屢見不鮮,包括城市大學學生會因帳目不清被收回會址,浸會大學學生會於2023年及2024年兩度爆出有骨幹成員涉嫌挪用公款醜聞,合共涉210萬元,共有4人被捕。現時,多間大學學生會處於停運或解散狀態,相關行政程序或學生會資金卻懸而未決。社會各界必須嚴正關注並確保學生會運作透明,真正為學生及社會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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