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茗)人工智能(AI)的使用愈趨普及,不少機構均藉此提升效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於去年及今年的循規審查中,未發現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情況,但發現本地機構在業務中使用AI劇增,且覆蓋行業廣泛。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醫療機構使用AI為病人診斷對個人資料隱私的風險較高,建議全程監督。如員工因使用AI導致個人資料外洩,僱主無論知情與否均須承擔最終責任。
今年機構AI採用率增至80%
鍾麗玲表示,私隱專員公署在2024年及2025年循規審查AI使用對個人資料私隱的影響。審查範圍從去年的28間機構擴至今年60間,包括醫療、公用事業、社會服務及政府部門。機構採用率從去年的70%上升至今年的80%,同時,今年逾半數機構使用3個或以上的AI系統,應用範圍包括聊天機器人、數據分析、行政支援等。證明AI使用普及化。
鍾麗玲接受報章採訪時解釋,醫療數據屬於高度敏感的個人資料,但醫療機構使用AI為病人診斷的現象增加,若在沒有合理理由下將資料分享予科技公司,可能嚴重侵犯相關人士的隱私。她提及一宗發生在荷蘭的案例,有職員利用AI處理病人病歷,此舉可能已構成侵犯隱私。
對於香港使用AI進行診斷,她表示,香港公私營醫療機構或醫生開始使用,未來使用空間相信會加大,至於個人資料被輸入的深度,相信病徵等個人資料,難以避免。
針對有工會調查發現,有職員在任職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私下使用AI工具處理工作,鍾麗玲重申,不論公司是否知情,但凡有職員因使用AI致使個人資料外洩,僱主均須承擔最終責任。
關於香港是否需要就AI應用訂立全新專門法例,她認為需要考量科技發展是否會因法例而受到阻礙,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將持續密切關注其他司法管轄區在相關領域的發展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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