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少康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惠州社團聯合總會主席
國際調解院正式成立,總部落戶在香港。國際調解院是做什麼的?簡而言之,就是調解國際社會爭端,消除國際摩擦,避免衝突戰火。但是,此類機構在國際上不是已經有了海牙國際法院、國際刑事法院等組織了,為什麼又新設國際調解院呢?這就要從香港國際調解院的獨特之處說起。
香港國際調解院,重點和亮點都在「調解」二字,強調「以和為貴」,爭端協調解決,拒絕強制裁決,注重當事國的實際利益。但是,由西方主導的那些司法組織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它們的法官席位由大國分配,法官們用複雜的法律術語和程式審理國家間的糾紛,最終裁決服務於地緣政治利益,裁決淪為了西方操縱工具。例如, 2025年菲律賓前總統杜特爾特因禁毒行動被國際法庭逮捕,以色列在加沙的轟炸卻無人問津;塞爾維亞與科索沃的領土爭端中,法官們對「民族自決權」的解讀永遠偏向西方立場;全球90%的跨境投資糾紛依賴國際商會仲裁院解決,2024年其報告顯示裁決中72%偏向歐美企業。這些組織妥妥已是「大國俱樂部」,早已沒有了自己的初衷,也沒有了仲裁的獨立性。
現有的國際司法組織價格極其昂貴。以國際法院為例,單個案件平均訴訟費用高達1,200萬美元,而國際調解院採用「按爭議金額比例收費」模式,最低只需5萬美元。這對於廣大的發展中國家而言,無疑是一個重大利好。此外,現有的國際司法組織效率越來越低。以國際法院為例,它自1946年成立以來,一直是全球最具權威的爭端解決機構,但資料顯示,其判決執行率從1946至1965年的83%暴跌到1966至1985年的20%。如今,國際法院積壓案件超過150件,平均審理周期長達5年。
既頻頻遭遇大國的政治干預,又不得不承擔高昂的訴訟成本,還有冗長低效的司法程式,故而這些國際司法組織越來越失「民心」,公信力越來越低。相反,從沙特與伊朗的40年恩怨化解,到吉爾吉斯斯坦與塔吉克斯坦關於水電站建設摩擦調停;從中印邊界談判達成臨時協議,到緬甸軍政府與民地武的談判,東方智慧為全球治理體系貢獻了全新的模式。
如今,國際調解院順利落戶香港,實屬國際之幸,實屬中國之幸,實屬香港之幸。其一,國際調解院省事又經濟,程式輕便、執行性強,強調的是圓桌對話而非強權裁決,對大多數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更加珍貴;其二,國際調解院體現出中國在調解國際爭端、化解地區危機的智慧與魄力,是國際社會對中國主導國際治理的信任票,中國處理國與國之間關係的和平共處原則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可;其三,作為世界上唯一實行雙語普通法體系的司法管轄區,香港既能銜接英美判例法傳統,又深諳「息訟止爭」的東方智慧,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眾望所歸、實至名歸。
百年變局之下,我們越來越常看到中國智慧正在將「強權即公理」的舊秩序,轉化為「和合理念」主導的新範式。香港國際調解院以柔克剛的治理革命,或許正是破解修昔底德陷阱的東方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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